為切實加強我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工作人員130名,其中管理人員115名,專業技術人員15名。具體招聘情況詳見《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一覽表》)。
本次招聘設A、B兩種崗位類別,其中,A類為管理人員崗位,B類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面向退伍(役)士兵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3年6月20日已辦理退役手續且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
3、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3年6月20日,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陽市服務滿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崗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五類人員報考。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一覽表》)。
4、身高:女性1.65米及以上、男性1.70米及以上。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6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人員。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截止2013年6月20日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
4、截止2013年6月2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事業單位招聘、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不符合崗位招聘要求有關條件的人員。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于2013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7:00期間登錄“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http://www.jyzk.gov.cn/)網上報名入口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填寫《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網上報名協議,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及要求,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本人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應與招聘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任何階段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核等環節時使用。
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7:00。
2、截止6月24日17: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可于6月26日17:00前進行修改(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后應及時登錄查看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須本人向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申請同意后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6月20日9:00至6月28日17:00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確認并網上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并成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應屆畢業特困學生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應屆畢業特困學生憑就讀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
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時間:2013年6月28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地點:貴陽市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區人民政府4樓405室,北京西路8號原金陽管委會)。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3年6月29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情況,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進行公布。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確認并成功繳費后,報考人員應關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發布的公告查詢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時登錄“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核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1、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及專業測試,按管理崗位(A類)、專業技術崗位(B類)實行分科目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和專業測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簡章規定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則取消下一科目考試資格。
2、《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時間為2013年7月6日上午;專業測試時間為2013年7月7日上午。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公布及受理查分相關事宜將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筆試結束后,區招聘工作辦公室按照崗位分類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即考生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最低分數線)。A類崗位依據《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B類崗位依據《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占30%和專業測試成績占40%計算,兩項成績之和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其中:A類崗位,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的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B類崗位,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占30%和專業測試成績占40%計算,根據兩項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或兩項成績之和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根據《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進行公示。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是否減少招聘崗位計劃數,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交畢業證書(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報考“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縣級“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報考“面向退伍(役)士兵”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退伍(役)證。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另行通知。
七、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資格復審后進行。報考A類崗位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報考B類崗位考生不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為: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體能測評不計分,以“合格”或“不合格”作為結論,合格標準為:男性1000米跑計時≤4′25″(31周歲及以上人員放寬至≤4′35″);女性800米跑計時≤4′20″(31周歲及以上人員放寬至≤4′30″)。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體能測評實施規則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當場當次進行,考生簽字確認,對事后考生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即向在場的紀檢監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另行通知。
八、面試及合格分數線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A類崗位,在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依據《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的成績從高到低,按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的《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報考B類崗位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是否減少招聘崗位計劃數,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體能測評合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另行通知。
九、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類進行計算:
1、A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2、B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計算。
《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專業測試、面試的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十、體檢
體檢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作出判斷的,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結果由現場工作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上另行通知。
考生體檢身高達不到招聘條件身高要求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十一、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十二、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并將招聘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截止201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報考崗位要求學歷證書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1-7998297(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及網上報名技術支持)
監督電話:0851-7981749(觀山湖區紀委)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在招聘過程中,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發布的各項信息(如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考生成績等內容)都將在“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http://www.jyzk.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導致通訊不暢的,責任自負。
(六)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區招聘工作辦公室,考生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觀山湖區招考報名系統”,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附件: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觀山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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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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