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招聘方案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結合我院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現將具體方案公示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委組織部和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領導下,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干部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招聘工作的實施,院紀檢組監察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崗位需要、專業對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二)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服從聘用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罰處罰的人員及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和湖南法院網(http://hunanfy.chinacourt.org/)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報名時間: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17:30)。
報名地點:長沙市東二環二段320號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干部處(辦公樓1317房)。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請應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自行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一式三份,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干部處報名。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湖南法院網公示。參加考試的考生請在考試前一天到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干部處領取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其它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5:1。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社廳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試講試教)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面試(試講試教)各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面試時間另行公告。
筆試:閉卷考試,時間150分鐘,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與公共基礎知識和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面試(試講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 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分數并列者,一并進入參加面試)。應聘專職教師崗位的面試方式為試講試教,應聘其他職位的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如應聘同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試考場本場次的面試平均分數,否則不得入圍體檢程序。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湖南法院網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本人應在接到體檢反饋結果之日起三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以復查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職位要求,對每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職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湖南領導人才網和湖南法院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為期三年(含試用期)。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0731-82206383(組織干部處)
附件:2014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直屬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4年1月13日
2014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直屬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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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崗位 |
招聘 計劃 |
年齡 要求 |
最低學歷要求 |
專業 要求 |
其他要求 | |
辦公室主任 |
1 |
35歲以下 |
本科 學士 |
不限 |
具有3年以上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工作經驗。 | |
辦公室人員 |
2 |
35歲以下 |
本科 學士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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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部主任 |
1 |
40歲以下 |
本科 學士 |
不限 |
具有3年以上高等院校教育管理經驗。 | |
專職教師(一) |
2 |
35歲以下 |
碩士研究生 |
法學 |
具有3年以上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經歷。 | |
專職教師(二) |
2 |
35歲以下 |
碩士研究生 |
法學 |
具有3年以上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經歷;需帶班住校,適合男性。 | |
后勤部主任 |
1 |
35歲以下 |
本科 學士 |
不限 |
具有3年以上相關行業崗位負責人工作經歷、具備較強管理能力。 | |
財務人員 |
2 |
35歲以下 |
本科 學士 |
會計學、財會、財務管理 |
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 |
備注 |
① 公告及本表所稱“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② 35歲以下是指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40歲以下是指197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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