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區(qū)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本院擬定于2025年1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內(nèi)容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名。工作內(nèi)容為安保、值庭、押解及其他審執(zhí)業(yè)務相關的輔助保障工作。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良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組織紀律性強,有敬業(yè)精神,品行端正;
3、男性,限無錫戶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5年1月13日至1月24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將報名所需材料發(fā)送至郵箱:hsfyzzb615@163.com,郵件標題請命名為“姓名+聯(lián)系電話”。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證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2、報名咨詢聯(lián)系電話:0510—82229615;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對照招聘條件如實填報登記表并提供報名材料,在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情況,則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本院將在報名期間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將由本院安排組織后續(xù)考試。
四、考試
(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分別占總分的20%、50%、30%;
(二)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文字表達能力等,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用閉卷方式;
(三)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體能評分標準》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考核項目另行通知;
(四)以上兩項考試結束后,根據(jù)成績從高到低按不低于擬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人數(shù)不足,則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本院根據(jù)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并通知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本院組織考察,并根據(jù)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如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錄用缺額的,在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錄用和待遇
根據(jù)考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并由本院會同派遣公司統(tǒng)一按規(guī)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xù)。
按照無錫市惠山區(qū)財政局和無錫市惠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薪酬標準核發(fā)待遇,年收入6.8萬元左右(含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及公積金部分)。
七、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教育培訓機構舉辦輔導班。
(二)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聘用后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調動崗位,應當服從安排。
(四)報考人員上交的報名材料僅限于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核所用,不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