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贛縣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崗
中小學教師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促進贛縣教育事業健康穩步發展,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一批縣外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充實到贛縣鄉鎮(辦事處)中小學校任教,為保證選調工作的有序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五公開一監督”制度,即:選調指標、范圍、條件、程序、結果公開,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36名縣外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其中初中語文3名、初中數學3名、初中英語4名、初中物理6名;小學語文10名、小學數學10名。
三、選調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考:
1.贛縣戶籍在其它縣(市、區)任教的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2.贛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外縣(市、區)任教的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3.贛縣戶籍城鄉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在外縣(市、區)任教的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贛縣戶籍的認定辦法為參加高(中)考前系贛縣戶籍或2016年7月1日前具備贛縣戶籍。
4.省特級教師,任期內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以及在2013-2014學年度或2014-2015學年度獲評市級以上優秀教師(班主任)的,可不受戶籍限制。
四、選調條件
1.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取得的教師資格與報考的崗位學科一致或相近,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
五、選調方式
1.省特級教師、任期內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免試聘用;
2.不具備免試條件的,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選調。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的專業知識、教材教法和新課標(100分);
3.在優先聘用免試人員后,根據剩余選調名額,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聘用,直至名額聘滿為止。
六、選調程序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7日至7月16日(工作日)。
2. 符合條件的考生需持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戶口簿(父母為贛縣戶籍或單位的,提供父母戶口簿和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開具的關系證明材料;配偶為贛縣戶籍或單位的,提供配偶戶口簿或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和結婚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手冊的原件及復印件,所在縣(市、區)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或提供編制手冊原件、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本人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張(已婚考生還需出具戶口所在地鄉鎮計生部門的計劃生育證明),省特級教師、任期內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持相關證件到贛縣教育局辦公室現場報名,報名費300元,不接受函報和電話報名。
考生在報名時務必如實填寫個人的各種信息,錯填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3.筆試時間。2016年7月29日上午9點—11點,考生于7月28日到贛縣教育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資格審查。在報名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凡不符合條件或者材料不齊的不接受報名,筆試后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
5.體檢。按崗位選調計劃數,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執行,體檢地點為贛縣人民醫院,體檢有關費用自理。
6.聘用
(1)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贛縣教育網公示五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查無實據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任教學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并于8月26日前到所聘學校報到。所有聘用人員需在任教學校工作5年以上才能申請調動或者參加其它招聘考試。
7.被聘用人員必須在2016年8月30日之前辦理調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調入資格。
8.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調動手續或其它原因產生的缺額,根據筆試總成績按照相關程序依次遞補。
9.被聘用人員按照我縣有關規定進行崗位聘用并按新聘崗位享受工資福利待遇。省特級教師、市級(含)以上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所聘學校無其原聘崗位職數的,可保留其原聘崗位級別和待遇。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選調縣外在職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贛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皮仄鄭
副組長:李 雷 秦 筑
成 員:彭鋒鋼 黃 猛 湯榮福 張石鳳
譚裔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負責選調工作的日常事務。
聯系電話:0797-4441307
七、其他事項
1.如果某一學科報名人數不足規定人數的,由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調整選調計劃,并將計劃調整到報名人數足夠的學科。
2.筆試總成績末位分數相同的,以學歷高者或職稱高者優先聘用。
3.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贛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