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縣2016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中職專業教師公告
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中職專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利辛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35名,其中幼兒教師100名、新能源學校專業教師35名。具體招聘崗位見《利辛縣2016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新能源學校專業教師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等具體條件(詳見《利辛縣2016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中職專業教師崗位表》),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需征得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的依次類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公示及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招聘公告于7月15日同時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xin.gov.cn)、利辛縣教育網(http://www.ahlxjy.gov.cn)、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lxrsj.gov.cn)上公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利辛縣教育網、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登錄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lxrsj.gov.cn)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23日8:00至7月27日17:00,逾期不再報名。考生閱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利辛縣2016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新能源學校專業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要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網上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利辛縣教育局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網上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報名24小時后至7月28日12:00可隨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7月29日12:00前登錄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網銀)繳納筆試考試費用(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每人每科45元,計90元),逾期不繳費視為自行放棄。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四)準考證打印
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于8月3日至8月4日從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利辛縣2016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新能源學校專業教師筆試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8月6日
上午8:30—9:30《綜合知識或教育綜合知識》
10:00—11:30《崗位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