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教師補充招聘面試資格審核的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補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師〔2016〕15號)、《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教師補充招聘公告》(榕教人〔2016〕73號),補充招聘網絡報名時間為7月11日至17日,面試資格審核時間為7月19日。現將本輪招聘的面試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審核
(一)面試資格審核對象
在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網上報考系統成功報名參加福州市區學校補充招聘的應聘人員。由本人直接現場辦理面試資格審核,不接受委托辦理。面試資格審核對象若已參加過第一輪招聘面試資格審核的仍須參加本次面試資格審核。
(二)時間地點
時間:7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地點:福州市臺江區群眾路160號新濠酒店十五層第三會議室
(三)提交材料
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按報考對象及崗位要求還應提供如下材料:
1.面試資格審核表、材料清單
所有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須下載附件中的“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有關材料.rar”,并參考有關示例填寫《面試資格審核表》、《面試資格審核材料清單》,各自行打印1份紙質文檔于面試資格審核當天提交。面試資格審核時,應聘人員須將有關材料按《面試資格審核材料清單》順序疊放,以提高審核效率。注意:表格中的【考生簽字】須在面試資格審核現場工作人員面前,考生本人親自手寫簽字。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2016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在網絡報名系統中打印)各1份。
3.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①就業協議書。要求原件份數完整,每張封面寫上本人姓名、畢業院校及專業。提交1份復印件。
②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所提供的就業推薦表,要求是電子打印版而不能是手寫版(即就業推薦表的內容也是打印的,而不是內容由學生自行手寫),須經畢業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并附上學習期間課程成績表。(◆如果應聘人員畢業高校所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是“手寫版”的,請抓緊與所在高校聯系提供電子打印版。畢業高校未提供就業推薦表電子文檔模版的,可套用就業推薦表格式自行設計并電腦錄入打印后交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校驗簽章。◆)
③報到證。要求是尚未有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章。非應屆畢業生須在面試資格審核時提供,應屆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可暫不用提供。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
應屆畢業生現在學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可暫不提供;
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往屆師范畢業生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證書
應聘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的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可暫不提供。
6.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部分報考崗位對專業和專業研究方向有明確要求,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以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名稱為準)與所要求專業名稱一致,但所學專業名稱未能體現所要求專業研究方向的,須提供經畢業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多學歷層次的應聘人員按低學歷報考的,須提供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不同學歷層次尚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8.省外高校師范專業畢業生須提供經所在高校簽章的《師范專業畢業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符合招考公告規定條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未滿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供派出單位同意報考函原件。
10.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往屆畢業生按應聘崗位要求須提供的證件(書)、證明材料等要求在2016年3月24日(含)前取得。
12.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核當天提出加分申請并提供相應聲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加分政策”詳見《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告》第六款規定。
附件: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有關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