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區(qū)2016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范圍
1、2016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2、衡水市戶籍往屆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遵守憲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見習期內、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計劃
2016年度擬招聘79名。詳見《衡水市冀州區(qū)2016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組織報名
(一)報名方法。
①報考人員持高校畢業(yè)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2016年畢業(yè)生不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張,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并填報《衡水市冀州區(qū)2016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5日。報名地址:衡水市冀州區(qū)就業(yè)社保大廳(衡水市冀州區(qū)信都西路192號)
②調入人員需提供干部介紹信和人事檔案。已就業(yè)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主管部門的還需主管部門蓋章)。
③服務期內在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村醫(yī)”、“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分別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人社、衛(wèi)生、文教、團委證明。
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村醫(yī)”、“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項計劃”,也可按專業(yè)報考非專項計劃。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項計劃”的還需提供期滿合格證(或分別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人社、衛(wèi)生、文教、團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服務期滿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
⑤符合衡征[2014]2號文件規(guī)定條件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可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也可按專業(yè)報考非專項計劃。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還需提供縣級武裝部證明(×××同志符合衡征[2014]2號文件規(guī)定的條件: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統(tǒng)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限于2012年從衡水市應征入伍且入學前戶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從衡水市應征入伍的在校生、應屆畢業(yè)生、往屆畢業(yè)生以及當年被高校錄取的新生,招聘當年需取得相應的普通高校學歷證書。服役期滿且服役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工作需要在區(qū)屬事業(yè)單位分配。
⑥根據職位需要,需提供的其他證件。
(二)報名要求。
①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至符合開考條件;招聘計劃調減后仍不符合開考條件的, 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考生需報考其它職位。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項計劃”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至符合開考條件;調減的計劃用于該招聘單位非專項計劃對應的A職位;招聘計劃調減后仍不符合開考條件的, 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考生需報考其它職位。③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至符合開考條件,招聘計劃調減后仍不符合開考條件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考生需報考其它職位。④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職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⑤每名考生只限報考一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