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莆田市涵江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
為了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師隊伍實際情況,特制定涵江區2017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13個崗位,共125人)
序號 |
學校 類別 |
招聘崗位 |
招考 人數 |
學歷 |
普通話 等級 | |
1 |
高中 |
語文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英語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化學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生物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2 |
初中 |
物理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信息技術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3 |
小學 |
語文 |
2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數學 |
2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英語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音樂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體育 |
1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信息技術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4 |
幼兒園 |
幼兒園 |
4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幼兒園教師資格或音樂、舞蹈、藝術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其他條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所有證書,包括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的畢業證書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涵江區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具體招聘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人社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8日-24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教師招考專欄。
3、資格初審: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注意事項:筆試報名以縣、區(管委會)為單位進行,每位應聘者報考1個崗位(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即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各學科不能兼報)。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后,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不開考,該崗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崗位招考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考人數的崗位由區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對外公布,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2、筆試時間與地點:2017年4月16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
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4、筆試加分對象:
符合《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工作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等4個文件中關于筆試加分規定(具體內容見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請(在筆試百分制中加分),擬加分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加分受理時間在涵江區教育信息網另行公告通知,敬請考生及時關注,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審核認定后,名單將在涵江區教育信息網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