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島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工作需要,推進我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2017年莆田市湄洲島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應、往屆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
招聘崗位 |
人數 |
學 歷 |
專 業 |
普通話 | |
小學語文 |
2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 |
小學(初等)教育 或小學語文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甲以上 (含二甲) |
小學數學 |
2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 |
小學(初等)教育 或小學數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小學英語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 |
小學(初等)教育 或小學英語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小學音樂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 |
小學音樂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幼兒教育 |
2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其他條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所有證書,包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應屆研究生畢業證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具體招聘工作由區社會事務管理局組織實施。區人勞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日-24 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教師招考專欄。
3、資格初審: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注意事項:筆試報名以區為單位進行,每位應聘者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
(二)筆試
1、筆試對象:本次招聘我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受1:3開考比例限制,經資格初審后報考人數不足3人,該崗位不開考;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不開考或減少招考人數的崗位由區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對外公布,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2、筆試時間與地點:4月16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2010]7號有關文件執行。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4、筆試加分
符合《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工作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等4個文件(具體內容見附件4)中關于筆試加分規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請(在筆試百分制中加分),并在5月6日前向區社會事務管理局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審核認定后,名單將在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人事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按照每個崗位聘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崗位比例范圍內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擬進入面試考生名單將在網站公布。
2、資格審核
面試前,區招聘領導小組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的確認以此審核為準。進入面試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予以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對象放棄或資格不符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面試人選須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屆時,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先隨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此審核為準。資格審核事項屆時另行通知(在湄洲島教育信息網公告和電話通知,下同)。資格審核通過者當場發給面試證,考生憑面試證、有效身份證明入闈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