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第一中學2017年補充招聘教師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批準,澧縣第一中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根據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澧縣第一中學屬省級示范性普通中學,全額撥款的副處級單位,負責實施高中學歷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此次擬招聘高中教師3人。具體崗位、數量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年齡、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應聘者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大學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的電子圖片影印件(2017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開具的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的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電子圖片影印件,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應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教師技能培訓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電子圖片影印件),現場確認時須提供上述各種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在職人員原則上應持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現場確認時須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表》。不接受澧縣在編在崗教師及特崗教師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5月2日至15日;
網上報名材料投遞郵箱:wubo3189@126.com
現場報名確認時間: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另見澧縣一中官網公告)。
2.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與縣一中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格。
3.開考比例 按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對少數特殊崗位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4.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高考必考內容。筆試試卷分超過100分的,需按百分制計算。
①筆試時間:另見澧縣一中官網公告
考生考前30分鐘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考試開始1小時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
②筆試地點:另見澧縣一中官網公告
(2)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面試實行百分制計分,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內容為應聘崗位對應學科高二年級第一學期課程(具體內容備課前隨機抽簽決定)。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人文素養,新課程理念,教育教學能力;面試時考生先備課60分鐘,再按面試抽簽順序試講,試講時間20-25分鐘。
面試時間:現場報名確認時另行通知(另見澧縣一中官網公告)。
面試地點:現場報名確認時另行通知(另見澧縣一中官網公告)。
筆試、面試及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者在競爭末位招聘計劃時另加試教內容確定考試排名。
5.初步確定簽約對象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簽約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
6.體檢和考核 簽約對象需按要求參加全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統一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由一中和教育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7.遞補 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現崗位空缺的,經批準,可按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8.聘用審批 考核合格人員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9.公開招聘工作相關安排及成績均在澧縣一中網站上公告,不單獨通知到個人,請應聘者及時查詢。
四、考生參考注意事項
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參考資格;筆試、面試過程中不得違規透露本人姓名、社會關系等個人信息,不得攜帶通訊工具、參考資料等進入考場,否則,成績作零分處理。
五、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縣教育局和縣一中具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人大內司委全程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
聯系人:吳波 電話:13117365888
羅勇 電話:15907360658
澧 縣 教 育 局
澧 縣 第 一 中 學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澧縣一中2017年補充招聘教師崗位條件及數量表
注:1. 25歲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歲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專業名稱主要參考《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