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榮縣教育局文件
柘教〔2017〕170號
柘榮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農村學校教師進城區學校公開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
經研究,決定從我縣農村學校公開招考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考對象和要求
詳見柘教〔2016〕118號文(《柘榮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教師進城考試考核的意見(試行)》)
二、招考崗位和指標
城區學校小學:語文教師6名,數學教師4名,體育、音樂、英語、美術、信息技術等學科教師各1名;幼兒教師2名。
三、報名時間、辦法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6日—5月26日
(2)符合招考要求的教師,向本人所在學校申請并領取報名表;
(3)學校要按照柘教〔2016〕118號文的要求,逐條對報考教師進行資格審查并簽署意見;
(4)縣教育局對推薦的對象進行復核,符合報考要求的對象可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公開競聘考試;
(5)其他要求:上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6)咨詢電話:柘榮縣教育局人事股:0593-8355818;
四、考試內容、范圍、形式、時間
(一)考試主要內容為專業素養和綜合素養,主要通過片段教學考察應聘者運用專業知識和新課程理念分析處理教材、組織實施課堂教學、運用教學語言、板書等基本教學技能完成教學目標能力。
(二)考試范圍:考生考試時備課[撰寫教案(60分鐘)]和片段教學使用的教材由柘榮縣教育局提供(當前柘榮縣學校使用的相應教材)(見附件1)。
(三)考試形式與時間
1.考試形式:片段教學
2.片段教學時間:限時10分鐘/人
五、考試地點、時間及程序
(一)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三)考試程序:
1.7:5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到考試點候考室簽到,抽取考試順序號;
2.8:20起,考生按所抽取的考試順序號依次(相隔10分鐘)到相應備考室準備片段教學教案;
六、考試成績計算及評分辦法
(一)考生考試由各位評委當場獨立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作為考生考試的最后得分,考試成績當場宣布。
(二)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相同則另行加試。
七、招考時間安排
5月11日,在柘榮縣教育網(http://www.zrjy.com)上發布進城考試方案;
5月18日17:30前,各校派人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報名表;
5月26日17:30前,學校將本單位報名表等材料上交縣教育局人事股;
6月2日8:30,考試對象持個人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三樓大會議室開會并領取準考證;
6月3日,考試;
6月4日,在柘榮縣教育網上公布考試成績;
6月16日,對入圍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
6月26日,將擬聘用人員在柘榮教育網上公示。
八、組織實施
(一)本次考試評委采取隨機生成等方式產生,設小學語文教師,小學數學教師,小學體育、小學藝術組(含美術、音樂)小學綜合組(含小學英語、小學信息技術)、幼兒教師6個評委組,每個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每個評委小組設主考一人。
(二)考試考場設立評委席、監督席、計分席、考生席、計時席。
(三)考生向主考報告本人抽簽順序號,得到主考官同意后方可進行考試;考試結束后可在旁聽席旁聽,等待主考宣布考試成績。
(四)考試工作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指派。
九、其他事項
(一)學校應負責審核報考者條件要求,并在相關復印件、報名表上簽字蓋章。凡提供虛假證明者,將追究學校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凡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教師,取消進城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進城招考;
(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聘用人員,按照對應報考崗位的筆試分數從高到低優先選擇學校;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整個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五)監督電話:0593-8352036;
本文未盡事宜,由柘榮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研究確定。
附件:1. 《柘榮縣2017年中小學教師進城考試考試范圍》
2. 《考生考試紀律及注意事項》
柘榮縣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
柘榮縣教育局辦公室 2017年5月9日印發
附件1:
柘榮縣2017年中小學教師進城考試考試范圍
招聘崗位 |
面試范圍(柘榮縣當前教師或學生使用教材) | |
教 材 |
出 版 社 | |
幼兒教育 |
福建省幼兒園教師教育用書《領域活動指導》 中班(下冊) |
福建人民出版社 |
小學語文 |
四年級(下冊) |
江蘇鳳凰教育出版社 |
小學數學 |
四年級(下冊) |
江蘇鳳凰教育出版社 |
小學體育 |
義務教育教師用書 體育與健康 三-四年級(全一冊)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小學音樂 |
義務教育教科書 音樂(簡譜) 四年級(下冊) |
湖南文藝出版社 |
小學美術 |
四年級(下冊) |
湖南美術出版社 |
小學英語 |
四年級(下冊) |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
小學信息技術 |
福建省義務教育教科書 信息技術 四年級(下冊) 《信息技術》教材編寫組 編著 |
福建教育出版社 |
附件2:
考生考試紀律及注意事項
⒈考生要聽從統一指揮,尊重工作人員,遵守考試程序,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指導和管理;考試當天上午7:30前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到考試考點候考室集中,所有考生必須按時簽到不得遲到;未到者按自動棄權處理。考生參加面試時,不得穿制服或其他帶有特殊標志的服飾。
⒉考生在抽簽結束直至到考試,必須在候考室等候,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如確有需要離開到衛生間的,須有工作人員陪同到指定衛生間;候考期間,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
⒊考試結束后考生即可離開考點,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
⒋考試實行代碼方式。參加考試人員在回答問題中,不得介紹(透露)本人姓名、單位、地址、報考職位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否則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⒌參加考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與考試有關的資料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不得將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⒍嚴肅考試紀律。參加考試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①未在規定時間上交通訊工具的;②將試題內容泄露給其他候考人員的;③由他人代考的;④不服從工作人員指揮或無理取鬧的;⑤擾亂考試考場及有關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⑥有其它違紀舞弊行為的。
⒎每一名考生考試結束待計分后,隨之告知面試成績,全部考試結束后,總成績和名次在柘榮教育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