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實現我縣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株人社發〔2011〕16號)要求,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中學教師3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條件(詳見附件1)
招聘崗位30個,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三、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忠誠教育事業,敬崗愛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師德良好。
2.具有符合應聘崗位資格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
3.25周歲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和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招聘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招聘每個程序的相關信息都將在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日18:00止(以收到報名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3.報名注意事項:應聘者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資格審查表》(附件3,必須有學院鑒定意見并蓋章),完整填寫各欄信息,并拍照發送至914516324@qq.com郵箱,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遞交相關紙質資料進行報名確認。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株洲縣教育局具體負責,各有關部門參與。
1.資格審查地點: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五樓)。所有完成網絡報名的應聘者,在面試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憑身份證參加面試。
3.未按時參加面試現場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4.現場資格審查時,應聘者必須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承諾在7月底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名登記表》(附件2簽字原件)、《資格審查表》(附件3簽字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面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5.應聘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所填寫的聯系電話通話暢通。
(四)組織考試
1.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直接核減該崗位計劃數,不再另行公告。
2.考試時間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6月3日上午8:30-11:30。
面試時間:2017年6月3日-4日(具體時間以現場通知為準)。
3.考試地點
湖南省長沙市瀟湘中路122號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五樓)。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必須于6月3日下午13:30前到達以上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