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1.面試對象。
(1)應聘學前教育、音樂、美術、體育教育崗位的考生在技能測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折合計分,從技能測試合格者中依據此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
(2)其他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公告。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模擬上課形式,上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教材范圍內的內容。
4.面試成績。面試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1.應聘學前教育、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按照筆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2. 應聘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65%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1.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的確定。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取面試高分者),并在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公示。
2.體檢辦法。體檢由海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按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文件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行。幼兒園教師體檢還需執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的有關規定。體檢費用自理。
3.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海門市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人才網、南通人事考試網、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2.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由海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二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擇校(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學校。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學校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如有考生主動放棄自主選擇資格的,按照崗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高分者。
3.考生自主擇校后,由海門市教育局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考生應在2012年8月31日前辦結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等出現缺額時,從該專業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高分者。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4.報考職教專業課崗位、特教崗位的,及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應聘人員,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聘任后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非學前教育專業的應聘人員報考學前教育崗位須在聘任后3年內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否則予以解聘。
5.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其中應屆畢業生見習期為12個月),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六、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2269292(海門市人社局)
0513-82219661、82201408(海門市教育局)
七、紀律監督
海門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海門市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513-82229392(市紀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組)
0513-82212572(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
附件: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 門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