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株洲市體育運動學校成立于1959年,原名株洲市業余體校,位于株洲市蘆淞區建設中路245號。2005年,株洲市體育運動學校升格為負責全市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和輸送的副縣級事業單位,歸屬于株洲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領導。2011年,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報市政府同意,體校負責舉重、皮劃艇、賽艇、射擊、摔跤、柔道、跆拳道、武術八個項目的訓練和發展。目前全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35人,其中專職教練21人。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本次招聘崗位設賽艇教練員1名(人才引進)、武術(散打)教練員1名(人才引進)。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30歲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6月20日-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報名地點:株洲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人事教育科(天元區鼎誠大廈6樓B座609號)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2)一式兩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算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單位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一)考試方式: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資格初審合格者均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專業技能測試與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二)專業技能測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按照抽簽順序確定專業技能測試的出場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撰寫訓練計劃(教案),測試時長為30分鐘;按照所撰寫的訓練計劃(教案)內容進行教案演繹,測試時長30分鐘。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撰寫訓練計劃(教案)×40%+教案演繹×60%合成。
(三)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自我認知能力、舉止儀表等。
(四)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株洲市體育運動學校:0731-28687922(咨詢)
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0731-28686304(報名咨詢)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
附:1.《2017年株洲市體育運動學校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2.《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下載:附件1、2
株洲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