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為充實和優化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體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強全州農村教育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州發〔2014〕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進行。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7年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
(六)招聘范圍面向本縣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符合招聘范圍要求,戶籍認定時間以2017年7月18日前為準;
(七)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9年7月27日至1981年7月27日期間出生)。年齡具體要求以《2017年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標明的為準;
(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崗位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本縣聘用期內的特崗教師及2017年新招聘的特崗教師;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瀘溪縣人民政府網及紙質張貼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7日—7月29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瀘溪縣明德小學
3.報名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戶籍證明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未領取到學歷證和教師資格證的可憑《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師資格認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在進入考核程序之前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資格。在職人員報考須出具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3)報名時,須事先對報考人員是否具備教師資格條件和基本要求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專業認定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教體局會同縣人社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