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重慶市第八中學校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重慶八中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重慶市第八中學校公開招聘名額共3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重慶市第八中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素養;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滿18周歲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7.需具有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8.取得相應等級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校醫和財務人員除外);
9.符合所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10.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認真查看“招聘范圍和對象”、“各個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等。
特別提醒:請考生對照附件中的《專業指導目錄》,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招聘崗位要求為專業類的,考生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屬招聘要求的專業類別中專業即可。
1.承諾誠信報考。報考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7年7月26(星期三)—7月28日(星期五)9:00—17:00到重慶市第八中學校渝北校區現場報名并參加資格初審。
現場資格初審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②畢業證和學位證、③教師資格證書(已通過考試暫未取得的須出具證書頒發部門的證明)、④《重慶市第八中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須檔案所在單位加蓋公章);⑤1寸近期免冠登記照(2張、藍底紅底白底都可,用于辦理《準考證》)。
①—③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大小)。
備注:確有事無法現場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進行報名。需出具本人簽名加蓋手印的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委托雙方的身份證和聯系電話,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現場繳費。報考人員報名通過后,須立即在現場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合計100元),確認參考。
4.領取準考證。報名通過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的考生,憑繳費單打印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依據之一,請考生妥善保存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遺失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