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我縣教育均衡發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發[2011]45號)和《岳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岳人發[2012]35號)的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2012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定崗小學教師10名、公辦幼兒園幼師1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序號 | 單位 | 定崗學校(村小、教學點) | 科目 | 招聘人數 |
1 | 安定學區 | 福壽山鎮五等學校 | 語數 | 1 |
2 | 加義學區 | 詠生鄉詠生學校 | 英語 | 1 |
3 | 長壽學區 | 長壽鎮光明學校 | 語數 | 1 |
4 | 金龍學區 | 龍門鎮泉水學校 | 語數 | 1 |
5 | 虹橋學區 | 大坪鄉黃龍學校 | 語數 | 1 |
6 | 南江學區 | 南江鎮山峰學校 | 語數 | 1 |
7 | 梅仙學區 | 梅仙鎮文昌學校 | 語數 | 1 |
8 | 鐘洞學區 | 童市鎮優良學校 | 語數 | 1 |
9 | 談岑學區 | 余坪鄉景福學校 | 語數 | 1 |
10 | 甕江學區 | 浯口鎮雙江學校 | 語數 | 1 |
小計 | 10 |
1、小學教師
2、幼師
幼師10名,聘用到公辦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其中縣幼教中心6人,鄉鎮公辦幼兒園4人。
二、招聘原則
1、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2、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志愿服務農村教育;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學歷要求:
①定崗小教教師要求具有全日制師范專業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已取得教師資格證;能教語文、數學兩科(邊遠教學點要求能進行復式教學)。
②幼師招聘對象要求具有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師范類幼兒教育專業學歷,已取得幼兒教師資格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5、年齡要求:
①小學教師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即1977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②幼師:年滿18周歲至30周歲,即1982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6、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①不符合報考規定;
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畢業生;
③現役軍人;
④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或者正接受司法調查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⑤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⑥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
2012年7月27日至29日(報名時間3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平江縣教育局三樓。
2、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直接到報名點領取報名表,現場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應接受現場資格審查。
3、報名時須本人帶身份證、畢業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畢業證明書)、教師(幼師)資格證原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張。已婚者需提供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4、符合報名條件者應填寫《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報名,在聘用前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書。
5、報名者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之規定處理。
6、招聘崗位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比例達不到1:3,則相應遞減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五、考試
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和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
1、內容以招聘崗位所需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為主占60%,兼顧崗位必須的其它知識和技能占40%,采用閉卷方式,時量為120分鐘。不指定考試參考書。
2、考試時間:8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確定的地點為準。
4、考試遲到30分鐘作棄考處理,考試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考室,否則作交卷處理。
5、筆試結束后,公示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二)面試
1、面試入選根據各招聘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遇入圍末位同分,一并入圍參加面試。
2、進入面試的考生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于指定時間、地點報到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
3、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小學與定崗教師采取現場抽題說課與專家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幼師面試采取個人技能測試、現場抽題說課與專家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告。
(三)計分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
1、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若報考同一崗位有2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省招特崗教師的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
應聘對象對體檢結果如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申請復查,經批準后到指定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未按規定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和教育局組成聯合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和德、能、勤、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公示內容為擬聘崗位、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監督電話等。
八、公示與聘用
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在平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ingjiang.gov.cn)上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及專業、現工作單位及監督電話等。
2、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原,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4、擬聘人員花名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簽署意見后,報縣編委辦列編。
5、凡正式錄用對象必須按所錄用工作單位準時到崗。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招教錄用資格。
6、 縣教育局與聘用對象依據國家人事政策的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一年。聘用期內不得調動和借用,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簽訂續聘合同。在聘期內如出現被用人學校解聘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解聘情形,按合同規定,予以解聘;不如期到崗、自動離職的予以除名。
7、凡因體檢、自動放棄或因弄虛作假舉報查實取消資格等原因造成空缺名額的,按相關學科技能測試、試教、面試成績在合格者中依次遞補(遞補二次)。
8、正式錄用人員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原從事過教育工作,需認定原有工齡的人員,原社保金由個人全額負擔(含劃轉),且在辦理人事工資關系前,一并繳清。
9、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10、凡在報名、考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等任一環節有弄虛作假、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11、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縣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報名咨詢電話:0730-6234682
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察局0730-6226083
縣教育局監察室0730-6234772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