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呂梁交城事業單位招聘229人公告(80名教師)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9名工作人員,現將本次招聘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2018年前(含2018年)畢業的大專及本科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數量、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名,政府序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8名,其中:教育系統80名、衛生系統60名、其他事業單位58名,共計229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52名)。具體崗位、數量、條件詳見《交城縣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時核減的招聘名額直接調整到同類崗位面向社會招聘。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戶籍、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
(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人員,到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2)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到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現仍在職的人員;
(3)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到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4)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的人員,到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
(5)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須任現職滿3年且考核合格),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按照有關規定,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
招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見崗位表),是指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所在地,可視為戶籍所在地。
2、不得報考人員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以及政策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考,招錄(聘)時有明確基層服務年限的或有政策規定不達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在讀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截止日期均為2018年8月8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
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9:00
報名地點:交城縣第五中學
報名所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2)報考有戶籍限制崗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查詢并打印);
(4)報考崗位所需要的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的需出具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及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6)《交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此表要求考生提前填好信息后打印,并按要求貼好照片;
(7)與本人《報名表》所貼照片相同的近期一寸紅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同時提供同底電子版照片一張。照片相關要求:不著制服等暗示考生個人身份、信息的服飾,女士發式以簡練為準,劉海不得超過眉毛;紙質版照片粘貼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下方空白處;電子版照片為jpg格式且以“名字+身份證號”命名,通過U盤提供。
(8)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已取得合格證書的,攜帶合格證書;未取得合格證書的,須登陸公告發布網站下載填寫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手工填寫無效,并由相關部門審核蓋章。“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由服務單位和所在鄉鎮黨委分別蓋章,其他人員由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內由相關派出單位分別蓋章,其中: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人員,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審核蓋章;參加“三支一扶”項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蓋章;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審核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由服務地人社部門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創業就業基金監管中心審核蓋章,同時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崗位項目專門崗位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基層服務項目專門崗位,還須由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應說明是否同意報考、任職時間、考核情況等)。
考試費用:50元/人。農村特困大學生、城鄉低保人員和建檔貧困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證明,在報名時提供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2、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同一崗位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
根據省人社廳、省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精神,為引進高層次人才,報考衛生系統崗位的人員不受開考比例限制,但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
報考衛生系統、住建局、農委下屬食用菌研究中心和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的研究生專門崗位及鄉鎮衛生院針灸推拿崗位的考生不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報考住建局、農委下屬食用菌研究中心和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的研究生專門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必須與報名人員本人取得的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判斷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2018年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
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或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擔任本崗位職責的,均可取消聘用資格。
3.改報
報名工作結束后,因報名人數不達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的,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將通知報考者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愿重新選報及其他崗位均不符合要求的,將退還報名費用。
4.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領取通知將在交城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具體事宜以通知為準。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教師:
筆試科目為本崗位專業知識(分值為60分)、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40分)。
衛生系統:
(1)西醫醫師及醫技崗位(臨床醫師、口腔醫師、西藥師、檢驗、B超放射、麻醉)筆試內容為西醫學基礎知識及醫學公共知識(分值為100分);
(2)中醫藥崗位(中醫醫師、中藥師)筆試內容為中醫學基礎知識及醫學公共知識(分值為100分);
(3)縣人民醫院公共衛生管理、計算機崗位,病案管理崗位、衛生監督崗位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
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及政府序列其他事業單位:
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一周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參加筆試人員成績。
(三)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揭曉后,從筆試成績人員中分招聘崗位按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以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以后各環節(包括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進一步確認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實有效。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結束后,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宜在交城人民政府網公示。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適應報考崗位的基本素質、工作能力等。黨群系統事業單位、政府序列其他事業以及醫技類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教師類采取試講形式。
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保留三位小數。以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出現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者上一級別的另一醫療機構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者,不予聘用。
(七)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提出,經查實確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
1、確定崗位
確定崗位工作由招聘領導組和相關職能部門統一組織進行,具體辦法為:
崗位“專業要求”相同合并招聘的,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確定選擇聘用單位次序。
同“專業要求”合并招聘崗位如入闈人員少于擬聘崗位時,按各單位的原計劃聘用數等比例核減。在規定時間不參加和不選擇聘用單位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2、縣組織、人社部門、主管部門及聘用單位為確定崗位的擬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用人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四、咨詢
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咨詢電話:18734125465
衛生系統、教育系統咨詢電話:18735878234
政府序列其他事業咨詢電話:18735896801
五、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本公告由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附件: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