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廣州市花都區招聘中學教師公告【4人】(華南師范大學考點)
為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強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推進我區教育事業全面、均衡、優質、科學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原人事部2005年6號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辦中學在編教師4名。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通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在華南師范大學設立考點,招聘公辦中學在編教師4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的2019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4.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職位的工作需要;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下列情況不接受其報名 :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人員;
(3)近5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具體資格條件
除以下資格條件外,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1.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如2019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承諾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必須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2.所學專業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科教學、教育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的考生,其專業研究方向與招聘崗位一致也符合要求。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年版)或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須確保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者)、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其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碩士研究生須以研究生所學專業報考。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通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體檢與考察、公示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通告。
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網站(區教育局)發布公開招聘通告,同時通過華南師范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在學校就業信息平臺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9日9:00-17:00;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
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和報名資料(報名表、成績單、相關證書等,詳見附件3)到現場進行報名并同時接受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現場領取準考證。
2.報名須知
(1)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及以上方能開考,如達不到上述比例,將視情況減少或者取消招聘職位數。
(2)每個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
(3)報名提供的相關復印材料恕不退還。
(4)免費師范生若跨省就業需要交納違約金的,由畢業生自行承擔。
(三)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教學能力測試和筆試三個環節。每一環節的滿分均為100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1.面試
面試及考場安排公布時間:2019年3月9日21:00前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網站(教育局-人事信息)http://www.huadu.gov.cn/gzjg/qzfgzbm/jyj/rsxx/公布。
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由評委根據考生的言談舉止、儀態儀表、問題回答等方面的表現給出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按2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的對象。若60分以上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則該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進入下一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