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汕頭市事業單位赴廣州教師招聘【99人】
為貫徹落實《中共汕頭市委印發〈關于我市加快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汕市發〔2017〕16號)精神,加大人才引進工作力度,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定于5月11日在廣州市舉辦“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廣州地區)”,組織市屬和區縣事業單位參加此次招聘會。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和《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有關問題的實施細則》(汕人社【2019】14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廣州地區)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和《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廣州地區)區縣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2);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近五年內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2014年至2016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不得報考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活動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
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9:00-16:00。
(二)地點:廣州市越秀區流花路122號中國大酒店二樓麗晶殿。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核:由組織實施面試的單位負責。
(三)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按用人單位要求現場填寫相關報名表;
4.其他材料按組織實施招聘的單位官網發布的招聘公告的要求提供。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為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并簽訂承諾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并簽訂承諾書。
2.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市人社部門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附件4《專業參考目錄》中代碼為2位數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專業大類”所含“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或“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例如,某一崗位的專業要求為“經濟金融類(03)”,那么該類所含的學科“理論經濟學(A0201)”或具體專業“西方經濟學(A020104)”等,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