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教師招聘 寧波市鎮海區面向優秀應屆畢業生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1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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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歷史悠久,人杰地靈,文化璀璨,教育源遠流長,高中段、義務段教育質量均處于全省領先水平。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鎮海教育發展需要,鎮海區教育局決定面向2020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12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學校、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計劃崗位數共125名,具體如下:(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應聘者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4.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0屆浙江省戶籍(以2019年11月1日戶籍所在地為準)或2020屆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其中音樂、美術專業可為非師范類。部屬師范院校2020年畢業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限戶籍、生源。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以本科所學專業報名。
6.具備同報考崗位相對口的專業(附件1)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間獲得過院級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②院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黨團員(包括優秀班干、團干)、三好學生或優秀畢業生;③現所有學科的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
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可放寬到2020年7月31日,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可放寬到2021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9年11月15-17日
地點:寧波大學(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現場資格確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時間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17:00。
1.網上報名:應聘者填寫《2020年鎮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上的照片須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必須與現場資格審核(面談)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間獲得過下列榮譽:①院級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②院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黨團員(包括優秀班干、團干)、三好學生或優秀畢業生;③現所有學科的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的,在郵件中附上證書原件或學校出具證明的圖片文檔,同時將報名材料清單(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壓縮打包(壓縮包以“姓名+學校崗位”方式命名),于報名截止時間前發送到對應學校郵箱。工作人員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應聘者初審結果、現場資格審核(面談)的時間、地點及要求。
2.現場資格審核(面談):初審通過人員攜帶網上報名時提供的《2020年鎮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貼上一寸照片)、報名材料清單(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協議書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核(面談)。現場資格審核(面談)時,工作人員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核和面談。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面談)的,視作放棄。現場資格審核和面談合格的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談)通過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二)考試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面談)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對合格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崗位招聘計劃數4人以下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崗位招聘計劃數4人及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入圍面試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資格,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為試講。測試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管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專業素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內容。學前教育、音樂、體育、美術崗位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到60分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滿分為100分)。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三)簽訂就業協議
當場與擬錄用的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者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協議自動解除。
(四)體檢
簽約對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考察
考察參照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教師職業意識、業務能力、學習實績等。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gov.cn/)、“鎮海教育門戶”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待畢業派遣后,于2020年8月辦理事業錄用手續。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如簽約、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是否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由鎮海區教育局商議決定,并報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2.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其檔案資料必須接受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發現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不按規定逾期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3.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鎮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9287654,0574-89287655。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12388。
4.學校郵箱地址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寧波市鎮海區招聘中小學教師招聘學校、崗位、人數.docx
寧波市鎮海區招聘中小學教師招聘各學校郵箱地址及聯系方式.docx
鎮海區中小學教師報名材料清單.docx
鎮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docx
鎮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專業要求.docx
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