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邵陽洞口縣第二次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實施方案【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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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的有關規定。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50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工作由洞口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紀委駐洞口縣教育局的紀檢監察部門應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須提供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并蓋章的證明原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在編在崗教師、服務本縣的省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志愿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資格條件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計劃人數15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經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報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招聘信息通過洞口縣人力資源考試網、“洞口教育網”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公布時間均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1)公開招聘教師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19年11月6日8:00至11月14日17:30。
(2)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洞口縣人力資源考試網”(www.dkrc.com.cn)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1)年齡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2)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也可參照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出現考生所學專業未被列入本專業目錄的情形時,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所屬專業相近且適合崗位要求的專業進行認定。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4)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等將在洞口縣人力資源考試網上予以公布,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5)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6)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報考資格材料和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報考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報名人員所留的電話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7)本次公開招聘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現場確認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職位)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選報責任自負。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要求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撥打咨詢電話咨詢。
(8)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好網報系統生成的報名登記表(附件4),沒有打印好報名登記表的報考人員原則上不能進行現場確認。
(9)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10)此次招聘所有報考人員均可憑自愿繼續報考農村教學點相對應的職位。
(三)報名確認
1.現場確認報名時間和地點
公開招聘現場確認、資格審查時間為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確認地點:洞口縣教育局新辦公樓五樓會議室。
2.現場報名確認注意事項
(1)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需持網報系統打印的《洞口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畢業證書、有效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按職位確認報名信息。
(2)進行現場照相(不接受委托現場確認)。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網上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領取準考證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人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可將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降低到2:1。
對A、B類男女分設的崗位如一方報名人數未達到計劃數的開考比例,其余下的計劃數調劑到農村教學點相對應的崗位。并將調整、核減后的招聘計劃人數在原發布范圍內公布后方可開考。
2.考試方式
(1)筆試
此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均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見附表2),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參考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有效身份證。否則,不得入場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