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工程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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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工程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97人。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寧波工程學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占地面積1800畝,設有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建筑與交通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杭州灣汽車學院(合署)、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理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43個本科專業,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3760人。
學校“因甬而生”,前身是1983年寧波自主創立的第一所綜合性高校寧波高等專科學校,致力于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學校“因德而立”,是原聯邦德國援建中國的四所應用型高校之一;學校“因用而強”,秉承應用型辦學傳統,堅持卓越引領、產教融合、協同創新,全面融入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近年來積極探索應用型本科院校辦學模式,爭試點創示范,為加快建成高水平工程技術大學奠定堅實基礎。
Ø2010年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首批實施高校。
Ø2014年入選首屆“長三角地區應用型本科高校聯盟”理事會主席單位。
Ø2015年成為浙江省應用型建設示范試點高校。
Ø2016年入選國家產教融合工程百所應用型本科試點建設高校,當選為浙江省應用型本科高校聯盟首屆理事長單位。
Ø獲批省級院士工作站。
二、辦學條件和培養目標
學校綜合辦學條件良好,重視學科建設,以工科為主,文、理、經、管多學科協調發展。“十三五”期間,學校以入選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建設高校為契機,實施“產教融合”和“教育國際化”雙輪驅動戰略,培養綜合素質高、專業知識實、應用能力強,具有創新思維和國際視野的應用開發型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
Ø基礎設施齊備,現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約3.36億元。
Ø積極推進產學研結合,科研成果的應用轉化成效顯著;專業設置緊密對應區域產業結構,應用型專業達90%以上。
Ø現有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個,省級重點學科6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4個,省級優勢專業1個,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市級重點建設專業4個,市品牌專業2個,市特色專業4個,市級服務型教育重點專業群2個。
Ø瞄準國際工程師培養標準,通過專業認證促進人才培養國際實質等效,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和會計學(中美合作)5個專業通過專業認證。
注重科研基地和人才隊伍建設,通過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區域發展培養高層次的應用型人才、提供高水平的應用技術研究。
Ø與寧波智能技術研究院共建機器人學院。
Ø與中國科學院武漢巖土力學研究所共建巖土力學與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寧波工程學院工程軟土實驗中心。
Ø與廈門大學共建應用技術大學研究中心。
Ø與中科院材料研究所、中石化鎮海煉化、寧波市安監局共建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
Ø與寧波市交通委、交警總隊、住建委、寧波建設集團共建建筑與交通工程學院。
Ø與杭州灣管委會、大眾和吉利汽車等共建“政產學研”人才培養教育聯盟。
Ø翠柏校區建成投資3億元的寧波市先進制造業公共培訓平臺;成功落戶國家先進技術課程創新基地和中國現代教育研修中心。
Ø實施百名博士(教授)服務百家企業的“雙百”工程,63名博士(教授)進駐企業。
Ø廣泛開展對外合作,強化外向型辦學特色。1984年被教育部列入聯邦德國援建4所高校之一,目前已與近30個國家(地區)95所院校建立起穩定長期的校際合作關系。
三、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核(或試講)、體檢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四、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