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面試考核職位的最低開考比例為2:1。對報名人數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錄計劃。核減招錄計劃后仍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不再核減招錄計劃數。不再核減招錄計劃數的職位或招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其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面試分數的平均分。
(三)體檢和考察
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等額進行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考察工作由區引才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組織實施,引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照時間截點做好相關工作。對因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在面試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照成績進行相應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區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beita.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所有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不低于五年。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簽訂聘用合同,報區人社局審核認定,試用期一年。簽訂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單位在1個月內辦理好人事手續。
在簽訂聘用合同前,任何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引進或招聘條件的或者其他不適合引進的情形的,均可取消引進聘用資格。
五、待遇
1.工資待遇。引進人才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同等情況人員的標準確定工資待遇。對于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人才,也可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協商報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確定,兩年內可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管理。
2.生活補貼。引進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資福利外,還享受區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其他引進的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發放期限為5年。
3.崗位聘用。對引進到我區工作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可特設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待遇,任職資格連續計算。符合條件的,不受工作時間長短的限制,可優先推薦申報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4.科研支持。鼓勵和支持事業單位結合項目需要引進人才。對引進的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我區創新創業發展的,經評審后由區財政給予5-3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
5.住房保障。對引進人才是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同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提供臨時性住房,待引進人才在城區購房或者離開北塔區后由用人單位收回。對于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在北塔區內購買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由區財政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較大貢獻的副高級職稱的人才,由區財政給予3萬元的購房補貼。
6.公共保障。引進人才愿意來我區落戶的,優先安排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引進緊缺人才配偶原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且愿意來我區工作的,可按有關規定或程序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引進人才未成年子女轉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初中就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讀。引進人才表現突出的,根據工作需要,經上報主管部門批準可調任到相關部門任職。
7.優化服務。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辦理。在引進人才過程中,相關報考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參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差標準,予以全額報銷。
其他事項:對引進人才服務期未滿5年,調離北塔區工作的,期間享受人才引進政策的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等全額退回區財政。引進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參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進待遇。以上優惠政策只適用于本次人才集中引進工作。
六、紀律監督
1.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嚴格遵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確保引進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人才引進監督舉報投訴及咨詢電話:
監督舉報投訴電話:
中共北塔區委組織部專用舉報電話:0739-5612380
考試咨詢電話:
各引進單位:見附件1
中共北塔區委組織部人才組:0739-5621660
北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9-5622162
附件:
中共北塔區委組織部
北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