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濟寧教師招聘 山東濟寧兗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簡章【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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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優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魯人社發〔2019〕37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濟人社字〔2020〕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應聘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中組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要求,此次招聘崗位主要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國家規定的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規定,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的,須經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以上人員須于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響,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20年7月22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留學回國人員報名的,須于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要求,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本《簡章》及附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2020年畢業的學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2018年1月1日以后畢業,在現場資格審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視同“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國家規定的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詢時間: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報名網站:濟寧市兗州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anzhou.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濟寧市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市直、縣市區、功能區)統一報名系統,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信息一經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信息尚未初審通過的,在7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補充報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區教育和體育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進行補充。網上報名期間,區教育和體育局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區教育和體育局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省發改、財政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為每人40元。
應聘人員在報名查詢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濟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20年8月10日9:00—8月15日9:3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20年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于7月27日16:00前將相關材料電子版(拍照或掃描)發送至郵箱:yzjtj_rsk@ji.shandong.cn,并撥打電話18369885558進行確認,郵件名稱為“姓名+身份證號”。減免考務費人員的體檢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招聘單位負擔。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如本人同意,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未取消或核減計劃的其他崗位。改報只進行1次。報名人員在確認繳費后,須注意關注取消或核減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各種違規問題的,不論哪個階段、哪個環節,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由區教育和體育局在網上進行;對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區教育和體育局現場進行。區教育和體育局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按照筆試成績,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需向區教育和體育局提交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濟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3張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解除協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3)在職人員、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的,須提交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4)原已有工作單位現已離職的應聘人員,須提交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最后一次工作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聘用合同證明書);(5)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6)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須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7)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8)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交《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承諾書》;(9)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需提交《容缺報名個人承諾書》;(10)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區教育和體育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