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班主任經常拆閱學生的信件,目的是檢查學生是否有不良行為以及掌握學生思想現狀
B.一名13歲的小學生未經父母同意,將一只價值500元的手表送給同學做生日禮物,其家長要求受贈的學生返還手表
C.金某(15周歲)在課間因小事與同學沈某發生爭執,金某一拳擊中沈某頭部,致使沈某倒地,送醫院不治死亡,金某應當負刑事責任
D.某中學因為學生李某未能按時繳納相關費用,將他開除
【參考答案】AD
【名師點睛】A項教師的做法不合法,除法律規定的部門外,任何人不得拆閱他人的信件。D項學校的做法不合法。學校不能隨意開除學生。
7.2007年5月8日課問休息時間,甲、乙及其他同學都在教室內課問休息。當時教室后部天花板上掛著一個風鈴,有幾名同學輪流跳起用手去夠掛在高處的風鈴。乙在距離甲半米左右的地方起跳,他的手在摸高下落時劃傷甲的右眼,致使甲的右眼當即出血。后經診斷,甲為右眼外傷性白內障、右眼破裂。雖經手術,但甲的右眼視力降至0.1,并伴有一定后遺癥。( )對甲某的傷勢承擔賠償責任。
A.乙某
B.學校
C.教師
D.乙某的家長
【參考答案】AD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可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有明確的監護人時,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乙在跳摸風鈴后,劃傷甲眼部,以致造成甲受傷致殘,故可認定乙有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又因為乙是未成年人,所以由他的監護人父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在此案件中不承擔連帶責任。
8.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王力(14歲,初中生)總覺得自己不是讀書的料,想到一家餐館去打工賺錢
B.餐館老板因其未滿16周歲,不予雇傭
C.王力應返回學校繼續接受義務教育,完成學業后即可出去打工
D.王力完成義務教育后但不想繼續升學,但可以參加一些國家和社會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為年滿16周歲以后的就業做準備
【參考答案】BD
【名師點睛】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均不得招用不滿l6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入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所以,王力還暫時不能去打工。如果他還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那么就應該繼續他的學校生活;如果他已經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并且不想繼續升學,那么,他可以參加一些國家和社會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為年滿16周歲以后的就業做準備。
9.我國實行教師資格制度,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下列哪些條件?( )
A.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B.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
C.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D.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
【參考答案】ABCD
【名師點睛】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明確規定了教師任用與管理的新機制為( )。
A.教師資格制度
B.教師職務制度
C.教師聘任制度
D.教師任命制度
【參考答案】ABC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明確規定實行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和教師聘任制度,從而奠定了教師任用與管理的新機制。
11.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是( )。
A.學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參考答案】ABCD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由此形成了我國學校教育制度的層次結構,即: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12.人民法院免除刑事處罰或者宣告緩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養或者服刑期滿釋放的未成年人,( )不受歧視。
A.考試
B.復學
C.升學
D.就業
【參考答案】BCD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依法免予刑事處罰、判處監禁刑罰、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假釋或者刑罰執行完畢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
13.義務教育階段,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A.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
B.非法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
C.出版未經依法審定的教科書的
D.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
【參考答案】ABCD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務部門、價格行政部門機關和審計機關根據責職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侵占、挪用義務經費的;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二)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钡谖迨艞l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一)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二)非法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三)出版未經依法審定的教科書的!
14.學;蛘呓處熯`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 )依法給予處分。
A.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B.直接責任人員
C.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的人員
D.非法方式謀取利益的人員
【參考答案】AB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價格行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二)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
15.《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應當( )。
A.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
B.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
C.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
D.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參考答案】ABCD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16.學校和教師在建設平安校園中必須( )。
A.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
B.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C.管理不管理無所謂
D.及時清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參考答案】ABD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1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
A.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
B.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的
C.不必要收費的
D.私自增加教師工資的
【參考答案】AB
【名師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二)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者防止輟學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三、案例分析題
某市一所小學的二年級學生羅雅在教師韓某的精心指導下完成了一副美術作品,此作品代表學校參加了省兒童畫展,榮獲一等獎,并獲l000元現金獎勵。對1000元現金的發放,學校、韓老師、羅雅的家長產生了分歧。學校認為,羅雅代表學校參加畫展,學校有權決定獎金的發放;韓老師認為,羅雅是在他的精心指導下完成的,作品傾注了他的心血,獎金應該有他的份額;羅雅的父母認為,羅雅的學習生活由他們照料,獎金當然歸他們所有。
請問:學校、韓老師、家長的觀點是否正確?為什么?
【參考答案】學校、韓老師、家長的觀點均是錯誤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有關公民的民事權利始于出生、終于死亡的規定,未成年人也有屬于自己的財產權。我國《婚姻法》、《繼承法》及《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通過小作者的創作活動取得的稿酬”以及“通過發明創造獲得的科技獎勵而取得的財產”屬于未成年學生自己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學校的觀點是錯誤的,羅雅代表學校參賽沒有錯,作品所獲獎金卻屬于孩子本人所有。韓老師的觀點是錯誤的。根據我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的規定,教師有指導學生發展的義務。韓老師的精心指導屬于法律規定的教師應該履行的義務。家長的觀點也是錯誤的。對羅雅的學習生活的照料屬于家長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應盡的義務,而不能作為侵占孩子財產權的借口。孩子通過創作取得的獎金應歸孩子本人所有,是孩子本人的財產權。鑒于羅雅還是未成年人,屬于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還不能獨立從事民事活動。因此,孩子的1000元錢可以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