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創辦于1964年,直屬于廣州市教育局,是首批全日制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2009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1年成為首批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建設單位。學校有嘉禾、廣園兩個校區,現有教職工300多人,在校學生6000多人。
因教育教學需要,經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事業單位編制)
一、擬招聘的崗位、人數、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 | 人數 | 資格條件 |
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教師 | 3 | 交通運輸、車輛工程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研究生、有駕照、熟練計算機操作者優先。 |
汽車車身修復專業教師 | 2 | 汽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運用與維修專業教師 | 1 | 軌道、機電一體化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優先。 |
城市軌道管理專業教師 | 1 | 軌道交通管理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優先。 |
汽車制造專業教師 | 2 | 汽車制造、車輛工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優先。 |
機電專業教師 | 1 | 機電、電氣、電子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優先。 |
燃氣專業教師 | 1 | 城市燃氣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優先。 |
汽車維修實習指導教師 | 2 | 汽車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
體育專業教師 | 1 | 體育運動、體育教育等專業(田徑方向)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優先。 |
合計 | 14 |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相關政策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以下條件:
1、已婚人員需符合穗府〔2003〕72號文件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2、應聘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以上,2013屆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可暫時不提交教師資格證,但在入職后一年內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招聘形式:公開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全國各地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均可以報名,通過郵寄方式將簡歷等投遞到我校,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二)筆試
1、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不予開考(實習指導教師及汽車車身修復專業教師、城市軌道管理專業教師、燃氣專業教師等三個緊缺崗位可按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開考)。筆試將按照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按本專業基本知識范圍及教育教學理論素質(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念)進行測試。筆試地點為: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嘉禾校區(筆試時間初定在2012年12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3、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的合格分數線,才有資格進入面試環節。
4、筆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的筆試成績。
(三)面試
1、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范圍內,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以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員數的比例低于1:2的,則取消該崗位的面試。筆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包括面談和試教(說課)兩個環節。
2、面談和試教(說課)的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3、面談和試教(說課)成績分別占面試總成績的40%和60%。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80分。
5、面試地點在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嘉禾校區。省外高校的應聘者面試成功并簽訂錄取協議的人員按學校差旅費標準由學校支付來回路費;面試成功由于個人原因不能來我校工作的不予報銷路費;面試不成功者按學校差旅費標準由學校付單程路費。
(四)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須達到75分的合格分數線,才有資格進入體檢環節(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五)體檢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學校承擔;如需復檢,所需的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
應聘者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招聘單位可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規定
(一)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二)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規定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網站:www.gzjtxx.net
單位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嘉禾上勝東街23號(廣州地鐵二號線、三號線交匯嘉禾望崗站A出口),郵編:510440
聯系人:黃老師 徐老師
聯系電話:020-86093314
郵箱:office@gzjtxx.net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本單位。
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