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關于2012年汕頭市公辦學校在普通高校畢業生中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2〕35號)的要求,結合學校發展和教學工作需要,公開招聘4名教學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聾啞學校創辦于1959年,位于汕頭市陵海路一巷1號,是汕頭市教育局直屬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核撥。學校占地5.72畝,校舍建筑面積3340平方米,承擔著粵東地區聾童九年義務教育、學前康復教育和初級職業技術教育任務。學校現有教職員工63人,學生321人,開設有20個教學班。
二、招聘條件和人數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教學人員4名(其中語文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計算機教師1名;語言康復教師1名)。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特教事業,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人師表;
2.具備勝任特教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詳見附件1《汕頭市聾啞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適合從事特教工作;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照我市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規定兌現相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5日—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二)報名地點:汕頭市聾啞學校(汕頭市陵海一巷1號)。
(三)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需攜帶如下材料:
1.填寫《汕頭市聾啞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彩色免冠1寸證件照3張。
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報名時須將有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
報名時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一)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形式。
2.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等基本知識。①教育學和心理學,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師法。教育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師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詳細法律法規內容可在教育部網站下載)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公布: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應聘人員對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汕頭市聾啞學校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面試人選的確定:各職位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筆試成績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報考人數或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職位,筆試合格者(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全部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到汕頭市聾啞學校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3.面試方式
面試方式為答辯和說課。
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說課內容為現行普通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教科書四年級上冊的教材(人教版)。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教學基本功和基本素質,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教學技能、教學常規測試、備課等。
說課時間在20分鐘以內。說課過程中,考生可使用學校提供的小黑板、課本和自制的課件說課,但不能帶教參、教輔等。答辯題為3個,考生按答辯內容分別作答,時間在10分鐘以內。
面試的考官組成結構和比例要求按《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規定施行。
(三)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各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公布考察人選,進入考察環節。考察辦法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七、擬聘人選公示
按干部管理權限,根據崗位要求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政策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其他事項
(一)遞補。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應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自愿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限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對象、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同時在下列網站公開發布: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shantou.gov.cn/);
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
汕頭教育信息網(http://www.stedu.net/);
汕頭市聾啞學校(http://stly.stedu.net/)。
十、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聾啞學校組織實施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聾啞學校辦公室:0754-88562973;
汕頭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1.汕頭市聾啞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rar
汕頭市聾啞學校
2012年12月3日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