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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墊江縣教育系統干部人事調配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墊江人社發〔2022〕17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面向墊江縣外遴選優秀在編在崗高中段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教師崗位及人數
(一)遴選崗位
高中政治、高中語文、高中數學、高中英語、高中物理、高中化學、高中歷史、高中地理、高中生物;中職旅游。
(二)遴選人數:10人。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墊江縣外教育事業單位在編在崗高中段教師。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工作以來,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無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3.年齡40周歲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2)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3)獲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的優秀教師。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5.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6.具有縣外教育事業單位在編在崗3年及以上的高中段教師工作經歷,且近3年年度考核無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7.自愿在應聘單位或縣內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調出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8.須經所在工作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
9.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教師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納入遴選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全科教師;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遴選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6月12日(星期三)工作時間(9∶00—12∶00;14∶00—18∶00)。
報名地點:墊江縣教委(桂溪街道文畢大道北段)人事科(406室)。
2.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獲獎材料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張,現所在工作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簽字蓋章同意報考的《墊江縣遴選縣外教師申請表》1份(附件1),《墊江縣遴選縣外高中教師任教情況及業績證明》1份(附件2)。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為面試,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素質、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水平與教育學生能力等。
試講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相應學段學科教材內容,面試具體內
容在面試前臨時抽定。
試講前備課3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
2.考核時間和地點
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考核地點:重慶市墊江縣職教中心。
應聘人員須憑身份證在考核當天早上7∶00前到達考核地點,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3.成績計算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遴選人員。
總成績=面試成績(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確定擬參加體檢人員
根據崗位需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參加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遴選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墊江縣教育委員會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遴選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遴選資格。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擬遴選人員,由縣教委到校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以及等情況,進行考察。
擬遴選人員的人事檔案,須于2024年7月20日前寄送到墊江縣教育人事檔案中心。聯系人:張老師,電話(023)74669349。
體檢、資格復審、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均不遞補。
六、聘用
具體遴選單位及崗位待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學校空缺崗位情況以及考核考察等結果綜合確定。
對確定的遴選人員,根據《實施細則》要求,按照對等原則安排學校和崗位。縣外城區內教師可安排到縣城區域內所在學校,也可安排到縣城區域外所在學校;縣外城區外教師應安排到縣城區域外所在學校。教學崗位原則上與原教學崗位相同或相近。
對確定的遴選人員,按《實施細則》規定辦理調動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七、紀律要求
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遴選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公告由墊江縣教育委員會、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74669348(縣教委)、(023)74616156(縣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