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確保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0]74號)、《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學校簡介
天津一中始建于1947年,是天津市第一所公立學校,是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直屬完全中學之一,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教育革新為發展服務計劃”聯系中心,是天津市對外交流的窗口學校。學校為完全中學,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建校65年來,學校堅持“育人為本,教學為主,全面發展,學有所長”的辦學宗旨,在以著名教育家韋力為代表的幾任校長的帶領下,經過廣大師生員工的努力,形成了平等、和諧、開放、包容的工作與學習環境,形成了學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德育風格,形成了有助于學生終身學習和創新能力培養的教學模式以及著眼于教師可持續發展的較完善的教師發展體系,教育教學質量一直位于全國前列,為國家培養了大批優秀畢業生。
二、招聘原則
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校2013年擬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其中中學物理3名,語文、數學、英語、化學、歷史、體育教師各2名,生物、地理、音樂、美術教師各1名、校醫1名。
四、招聘范圍與對象
學科教師崗位招聘國內全日制重點大學2013屆應屆畢業生。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六、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報招聘方案
我校在經過核準備案的崗位結構比例范圍內,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制定招聘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二)發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一中官方網站(http://www.tjyz.org)以及相關高校就業指導網等媒體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2013年2月17日-2月22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陸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學歷應從高中起如實填寫。時間不少于5天。
2.資格初審(2013年2月25日-2月26日)
沒有收到“拒絕”回復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我校進行資格原件審核: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攜帶畢業生推薦表、戶口本、身份證、成績單、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往就讀大學的,攜帶大學集體戶口頁或學校畢業生管理部門出具的集體戶口證明。接待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接待地點初步定在逸夫樓210室。
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請到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并交費。招聘崗位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天津一中網站)
1.筆試: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分三部分進行:一是無領導小組討論,進入面試的考生,依據現場命題展開討論,由考官根據考生現場表現給出分數;二是模擬授課,考生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授課內容進行現場講授,由考官根據試講情況給出分數;三是答辯,考生回答綜合素質考察組的考官提出的問題,考官根據回答問題的情況給出分數。面試總分為100分。
3.計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5:5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及格線,超過及格線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較高者排前。
(五)體檢(2013年3月底)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六)考察(2013年4月)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據筆試、面試、試講、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信息發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報批與備案(2013年5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結束后將擬聘人員情況報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九)聘用(2013年7月)
學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與監督
(一)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學校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二)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杜絕下列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學校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違反招聘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3391126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3143889
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第一中學招聘新教師計劃及基本要求.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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