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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開展“十萬學子進邯鄲”行動,吸引和集聚高層次人才,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按照邯鄲市2025年春季博碩人才引進工作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人才需求,決定面向社會為館陶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博碩人才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引進方式
采取現場測評選聘方式進行。
三、引進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計劃引進博碩人才18名,其中,縣第二中學15名、縣人民醫院1名、縣中醫醫院2名(職位表及各職位要求、具體咨詢電話見附件1)。
四、引進條件
引進對象為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國(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內知名院校畢業并經教育部認證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碩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引進到一般事業單位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引進到公立醫院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符合崗位需求的專業及相關要求,其中報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間所學專業,須與就讀本科或碩士期間所學專業保持一致;
6.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參加本次博碩人才引進;
7.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及用人單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在校期間受到院系及以上處分的;
5.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6.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7.現役軍人;
8.已在邯鄲市區域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9.已通過邯鄲市2025年春季博碩人才引進其他事業單位測評人員;
10.按規定未滿服務期限的;
11.失信被執行人;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規定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1.夫妻關系。
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5.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前款所稱同一事業單位,是指依法登記的同一事業單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所列情形。
六、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uantao.gov.cn/)發布引才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時間:2025年3月10日至3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方式: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核。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地址:館陶縣委組織部。(館陶縣金鳳街北側縣委大院,縣委政府綜合樓528室)
4.現場需提供材料:
①貼有小二寸照片的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小二寸藍底免冠照片4張;
⑤各學歷階段(專科及以上)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提供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學歷考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認證書》;
⑥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⑦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⑧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測評。指定專人負責聘請經驗豐富的異地評委組成專家組進行測評工作。醫療系統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教育系統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測評成績滿分100分,最低錄取分數線不低于70分。按照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據各崗位選聘計劃數額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測評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具體加試形式由館陶縣2025年春季博碩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測評有關事項將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
(四)體檢和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生應做好提供有關材料和檔案準備工作。考察主要是對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引才小組提出聘用意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由用人單位、編制、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辦理入編、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并由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憑學歷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七、其他事項
1.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核、測評、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須經用人單位批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3.對違反選聘紀律的應聘者,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已經聘用后查實的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本次選聘工作中在測評、體檢和考察等環節中出現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考生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擬聘用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6.請應聘人員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選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報名、資格審核、測評、體檢和考察。
7.如受特殊因素影響,造成選聘工作無法如期實施的,我們將及時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通知,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持續關注網站公告。
8.本公告由館陶縣2025年春季博碩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引才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310-2889708
監督電話:0310-2712380
以上電話請在工作日咨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