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13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及筆試工作安排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對象:按《2013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要求經初審符合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職位報考條件的應聘者。
2.技能測試地點:象山職業高級中學(教育園區南區)。
3.技能測試時間:2013年3月30日上午7:30開始。
4.技能測試形式:中小學音樂職位的專業技能測試項目為即興彈唱70%(內容現場指定,范圍是初中教材內容)、才藝展示30%(自選鋼琴演奏之外的器樂、聲樂或舞蹈);中小學體育職位專業技能測試項目為田徑、球類、體操三大類(分十小項,每一小項分值為總分的10%,內容現場指定);中小學美術職位的專業技能測試項目為素描70%(內容現場指定)、色彩30%(內容現場指定)。滿分都為100分,技能測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招聘該職位應聘人員技能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合格成績;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
5.請各應聘者隨帶必要的用具:如樂器、伴奏帶、舞蹈服;運動服、運動鞋;素描工具、色彩用具等。
二、筆試
6.筆試對象:除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之外,按公告要求經初審符合義務段教育職位和學前教育職位報考條件的應聘者。
7.筆試地點:象山職業高級中學(教育園區南區)。
8.筆試時間:2013年4月13日上午8:30——11:00。
9.筆試范圍:分教育基礎知識部分占20%(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學科專業知識部分占80%(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教材教法等)。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招聘該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合格成績,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
三、其他
10.請各應聘者在3月20日之后,到教育局305室領取準考證和《應聘者須知》。領取前請到財務室交付40元/人的考試費,憑發票領取準考證。
11.請各應聘者,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技能測試及筆試。
12.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其他事項詳見《考場規則》(附件1)。
13.應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附件2)處理。
聯系電話:65768781 65732890
附件:1、《考場規則.rar》
象山縣教育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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