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語文”崗位的,面試形式為上課測試,上課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并按70%比例計入總成績。上課測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2)報考 “體育”、“信息”崗位的,面試形式為上課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并分別按50%、2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上課測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和考核
考試完畢,報考“語文”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30%+上課測試成績×7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報考 “體育”、“信息”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30%+上課測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上課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照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1、經體檢、考核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定海區教育局網站、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通知書》發放后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定海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dhedu.gov.cn/組織人事專欄);
2、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定海區教育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教育局監察科0580-2025109;
2、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區投訴中心0580—8260076。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定海區教育局、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定海區教育局 0580-2020553
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80-2037438
附件:舟山市定海區201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rar
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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