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采取考生個人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費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網上提交信息、上傳照片時間:2013年6月18日9:00至6月21日17:00。網上繳費(或提交免考務費材料)時間:2013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
3.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每人每科交納考務費30元。網上繳費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
4.報名網址: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13 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9:00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6.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方法到報名網站查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的,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7.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考務費。擬免交考務費的報考者應于6月22日17:00前到洛陽市新區開元大道286號洛陽會展中心B區2樓大廳北側221房間(洛陽市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室)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及戶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及戶口本。
8.報考特殊教育、教育技術、韓語、日語、電子商務、旅游服務與管理、烹飪、汽車運用與維修8個特殊專業,報名人數與聘用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余專業報名人數與聘用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4: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退還報考該職位人員已交考務費。
(二)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條件
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享受加分政策:
(1) 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2) 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滿2年以上的考生(截止時間2013年6月30日);
(3)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應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載并填寫《2013年洛陽市市直學校考試招錄聘用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1)。
(2)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人員提交相應《志愿者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
(3)“大學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轄市委組織部出具的任職滿兩年(截止時間: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2);
(4) “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提交時間: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點:洛陽市教育局(凱旋東路53號)105房間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加分申請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對審核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在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aly.lss.gov.cn“快速導航”欄目 “人力資源市場” 下的“最新動態“專欄)和洛陽教育城域網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考教師職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折合成績加5分的政策,報考財會、校醫職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的政策。
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筆試
筆試由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
(1) 教師職位:筆試包括教育綜合知識(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知識,心理學知識,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和英語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2) 財會職位:筆試為會計綜合知識(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預算會計、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單科,卷面滿分為100分。
(3) 校醫職位:筆試為醫學相關知識(醫學基礎、臨床醫學、心理學知識)單科,卷面滿分為100分。
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規定為準。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3.筆試成績的計算:
(1) 教師職位
筆試卷面折合成績=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成績×85%+英語知識卷面成績×15%
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折合成績+加分
(2) 財會和校醫職位
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3)筆試卷面折合成績、筆試成績的計算結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4.筆試成績將于7月11日在洛陽人才網上、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aly.lss.gov.cn“快速導航”欄目 “人力資源市場” 下的“最新動態“專欄)和洛陽教育城域網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1)面試人員資格確認辦法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筆試缺考、作弊和筆試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經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確認通過的考生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因考生自動放棄資格確認或未通過資格確認形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2)提交材料
①教師職位
考生須持《2013年洛陽市市直學校考試招錄聘用教師面試資格確認表》一式2份(見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復印件附每份《2013年洛陽市市直學校考試招錄聘用教師面試資格確認表》后):
a. 有效身份證。
b. 筆試準考證。
c. 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d. 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教育廳蓋章)。
e. 教師資格證。
應屆本科、專科畢業生,需持有效身份證、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4)和加蓋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應屆碩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5)和加蓋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