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工作時間),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并注明自己的聯系方式和考生聯系方式。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一科,總分為15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加考試。
(二)面試
面試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招聘職位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出現并例的同時進入面試。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最后一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發布。
面試總分100分。A類、B類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C類教育職位采取說課方式進行,C類衛生和計生職位采取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筆試、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按以下比例分類計算綜合成績:
A類職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B類職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C類職位,按筆試成績占40%、說課或測試成績占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其他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或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七、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查有疑義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體檢在綜合成績、排名情況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公布七天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開展,具體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部署,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建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二人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有第三條第(三)款各種情形之一或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經縣招聘辦研究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荔波網”(www.libo.gov.cn)、“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lbrs.cn)公示七個工作日,同時在荔波縣電視臺、荔波縣文化館宣傳欄、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墻電子屏發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填寫《黔南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行文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須在聘用文件規定時間內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簽訂《聘用協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以及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證書或職位要求證書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協議。
新聘用的各類教師,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在規定時限內未取得的,作待崗處理或解聘。
新聘用衛生技術人員中已取得相應職位專業技術資格證的,須提供相應證書,未取得的,必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在規定時限內未取得證的,作待崗處理或解聘。
新聘用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調出或辭職的,按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3615613、361632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人事管理科)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3619613(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854-3612274(縣紀委監察局信訪室)
十一、本次招聘各環節的公示,發現有問題,需反映或舉報的,須在每個環節公示期或公示結束后五日內署名書面反映或舉報,匿名或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三、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縣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荔波網、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在荔波縣電視臺、荔波縣文化館宣傳欄、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墻電子屏公告,請考生密切注意。以上媒體或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歸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附件1:《荔波縣201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2:《荔波縣201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rar》
2013年6月17日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