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華僑中學屬海口市教育局直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根據《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的規定和要求,經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編制使用計劃和市教育局同意,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8名。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招聘專業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吸納優秀教育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提高我校國際部教育教學水平。
二、招聘崗位與人數
共8名(數學2名,英語2名、化學1名,物理1名,生物1名,1名外語教師兼外事協調員)。
三、招聘對象
全國各地在職優秀教師(不含海南省其他市縣的在編在職教師);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在以英語為母語的國家留學并獲得相當于國內本科以上文憑的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二)儀表端莊,普通話達標,應聘各專業教師均要求英語口語流利,口音標準,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級教師、國家級骨干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教師資格證(留學生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考取教師資格證)。應聘英語崗位的人員,通過專業英語八級或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曾在以英語為母語的國家留學并有優異的托福(或雅思)教學業績或托福100分(雅思7.5分)以上考試成績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應聘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崗位的人員,必須具備雙語教學的能力,有英語國家留學經歷或擁有包括英語的雙學位或包括英語的雙教師資格或研究生學歷或托福成績95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應聘外語教師兼外事協調員崗位的人員,必須是英語專業畢業,且熟悉學校外事工作。
(四)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且受到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13年7月19日至7月28日):
招聘信息分別在《海南日報》、《海口晚報》和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南華僑中學網站發布。
(二)組織報名(2013年7月19日至7月31日):
報名地點:海口市海南華僑中學(高中部)辦公室。
1.報名人員需填寫《2013年海南華僑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表),在職教師提供以下材料: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和調動的證明、教師資格證、英語等級證、普通話等級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及重要榮譽證書或論文等(以上材料經審核原件后提交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照片3張。
畢業生提供以下材料:畢業生報到證、個人簡歷1份、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英語等級證、普通話等級證、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經審核原件后提交復印件)、近期體檢證明、近期同底一寸照片3張。
市內報名人員到海南華僑中學(高中部)辦公室直接報名。市外報名人員將復印件材料郵寄至海南華僑中學辦公室(7月31日前收到視為報名,轉交的應聘材料一律不予以受理),或將報名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hnqzbgs@163.com,并通過電話予以確認(聯系電話:0898-6670239213707569441聯系人:羅老師)。應聘人員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報名的,若符合條件,考試前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審核(原件審核后退回),逾期不予確認取消報名資格。
2.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三)資格審查(2013年8月1日至8月3日):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公開報名后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取消)招聘崗位或視實際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后才進行考試。資格審查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并發放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按40%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6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2013年8月10日):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含英語)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海南華僑中學網站公布。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競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競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的競聘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
(1)面試時間:以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59號海南華僑中學(高中部)
(3)面試內容:英語授課、英語口語、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等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面試成績通過海南華僑中學網站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審。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應聘人員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由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招聘結果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聘用人員,并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教師,試用期三個月(屬畢業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1.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2.聘用人員享受校內工作崗位津貼和各項福利待遇,及美方給予的工作崗位津貼和相關待遇。
七、工作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各項紀律規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派駐組的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八、聯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華僑中學辦公室
郵編:570206
電話:0898-667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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