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 章 縣
2013年面向全省在職教師(事業單位人員)考調思源實驗學校和部分缺編校園教師(工作人員)
實施方案
根據部分中小學校(園)缺編情況及赫縣黨發【2012】15號文件要求,經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事業單位在職在編財務和醫務人員考調192名教師(工作人員)到思源實驗學校和部分缺編學校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調配原則
1、合理搭配學科原則;
2、空編準入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考調對象、條件及崗位
(一)考調對象
全省公辦學校在職在編教師、事業單位在職在編財務和醫務人員。
(二)考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3)具有3年以上教齡(報考財務和醫務人員崗位的,具有3年以上工齡;教齡和工齡計算到2013年8月31日),年齡45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教育崗位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音樂、美術兩個學科及鄉鎮完中崗位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持有中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5)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音樂、美術兩個學科及農村初中教師崗位可放寬到大學專科學歷),持有中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6)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7)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具有幼師(中師)及以上學歷,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8)報考校醫崗位的,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持有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護士資格證書;
(9)報考會計崗位的,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0)報考初中和高中教師崗位的,報考學科(崗位)與本人所學專業必須一致(報考普通話崗位的,專業不限,但普通話等級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報考通用技術崗位的,專業為物理)。報考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音樂、體育、美術、英語學科(崗位)與本人所學專業必須一致,其余學科(崗位)專業不限。
(三)考調崗位:見附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縣內考生由鄉鎮教管中心或縣直學校出具政審材料,縣外考生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政審材料)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記錄或正在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處分期未滿的,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經查實有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誣陷他人、敗壞他人名聲或有網上惡意炒作行為的;
(四)有較嚴重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五)有停薪留職或減薪留職情況的;
(六)近三年所擔任學科教學成績曾位列本鄉鎮小學同年級同學科后5名、初中同年級同學科最后2名或位列本校(指同年級有3個以上班級的學校)同級同學科倒數第1名的;
(七)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影響惡劣的,或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影響極壞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工作
由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時間安排在2013年8月 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地點:赫章縣人力資源市場大廳。報名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不受理證明)、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辦理資格證條件的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證書(報考會計崗位的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報考校醫的需提供醫師或護士資格證)、有效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任教學校教學經歷及業績證明(縣內考生由鄉鎮教管中心或縣直學校出具,縣外考生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縣內考生由鄉鎮黨委和教管中心或縣直學校出具,可直接在教學經歷及業績證明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水塘堡鄉、達依鄉、野馬川鎮的初級中學、野馬川鎮中心小學、財神中學、野馬川中學崗位采取定校、定崗報名的方式進行,其他學校崗位均按學科類別報名)。所有考調學校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報考人數與所設學科及崗位數城區學校達不到3∶1、農村學校達不到2∶1比例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三)領取準考證
2013年8月21日下午4:00至5∶00憑《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費憑據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市場大廳領取。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分為100分。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赫章縣招考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
筆試按所設崗位分學科進行,內容為:相關學科知識。滿分100分(要求卷面成績保留2位小數),最后按50%計入總分,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進入面試;所有考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書目。
筆試時間:2013年8月22日上午 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赫章縣招考領導小組按類別根據考生成績分學科、崗位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考調崗位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學科進入面試的人員達不到2∶1,則看能進入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是否達到70分以上,達到者可不考慮面試比例直接進入面試。如遇某學科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面試由組織、教育、人社、監察等部門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待定。
面試滿分為100分,最后按50%計入總分(保留3位小數),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進入考核。
六、考核
按照考試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以“德、能、勤、績、廉”為主要內容,考核工作由赫章縣教育局組織用人學校進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如果考核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調崗位人數,則按學科總成績從進入面試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選崗
經筆試、面試、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人員。擬調動人員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學科依次選定崗位,選崗后的人員名單由赫章縣招考領導小組在赫章教育網、赫章人力資源網、赫章縣教育局公示欄上同時公示,公示期為三天。擬調動人員試用期一年,從試用當月起,其編制、工資等手續全部轉到調入學校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但三年內(含試用期限)不得再次申請調動或參加公務員及其他事業單位招考(組織提拔使用的除外),不合格者取消調動資格。
八、考調限制
納入本次考調進人的高中學校和缺編嚴重的媽姑中學、可樂中學、平山職中的教師不能報名參與本次考調;縣內高學段學校教師不能報考低學段學校崗位。
九、紀律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三公開”( 考調條件公開、考調程序公開、考調結果公開)制度,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對違反考調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或取消選調資格等處理。其中出現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備案,三年內不得參與本縣行政、事業單位的招考。對違反考調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十、組織領導
成立招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實施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7-3222369(赫章縣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7-3222778(赫章縣監察局)
附件:考調職位表.rar
赫章縣招考領導小組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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