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學校選人用人制度,針對我區中小學教師缺編狀況,根據并人社發〔2012〕33號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招聘編制內教師以充實我區教師隊伍。
一、招聘原則
按照“優化結構、合理配置、按需設崗、按崗聘用”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總計150個(見《2013年小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附件2)。
三、招聘條件及方式
(一)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2、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計劃內全日制大學本科(取得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
5、報考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報考在職優秀教師崗位人員,女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齡均在十年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和本崗位國家規定的有關條件,并獲得當地地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以及特級教師或省級模范(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二)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體檢等相結合的方式。
四、相關規定
(一)本區編制內在職教師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二)已就業在職人員報考時須出具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介紹信(區外在職教師還需加蓋教育主管部門公章)。
(三)本區外畢業生須在改派期內。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有違法、違紀行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五、聘用人員性質、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師根據學科需求聘用,凡被聘用的教師在本人志愿的原則下,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5年的從教合同。
(二)被聘用人員按照小店區政〔2013〕52號文件進行管理;招聘的在職教師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三)聘用的教師統一實行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政策。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執行中小學教師工資標準。當聘用人員因解聘辭聘解除與聘用學校的聘用合同關系后,將不再享受該崗位工資。
(四)聘用的教師實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制度,其應繳納的保險費由學校代扣代繳。
(五)凡被聘用到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五年內不得在本區其他學校另聘。
(六)聘用的在職優秀教師根據崗位統一實行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政策。
六、招聘步驟
招聘步驟分為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審批聘用等七個步驟。
(一)發布招考公告
在市、區兩級教育主管部門網站和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發布招考公告,公告時間: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5日
(二)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9月6日----9月10日
報名地點:小店區第一中學操場
若全日制畢業生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不足或達不到3:1(在職優秀教師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不足或達不到2:1),要減少或取消相應招聘崗位名額,使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達到3:1(在職優秀教師2:1),將減少、取消的崗位數調整到其他需求崗位。如招聘崗位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在職優秀教師2:1)的,取消該崗位考試,取消的崗位數調整到其他需求崗位。考生報考崗位取消的,可改報其他符合要求的崗位。
2、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從網上下載,按要求填寫并打印《太原市小店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份。
(2)畢業生報名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畢業生還須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就業的人員還需攜帶現工作單位介紹信(區外在職教師還須加蓋教育主管部門公章)。
(3)區外在職優秀教師報名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單位介紹信(加蓋主管教育部門公章)、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榮譽稱號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
(4)以上所有證件須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3、資格審查
考生要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弄虛作假,可隨時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