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海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又名寧波港口工業學校)是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浙江省首批發展示范校,是寧波市首批集中等職業教育、廣播電視大學、自學考試中心和社區學院于一體的“四中心”學校。學校現地處鎮海莊市街道,交通便捷。現因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競爭”原則,根據甬人社發〔2012〕180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鎮政辦〔2008〕57號《關于印發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和鎮教〔2012〕142號《關于印發“鎮海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實施細則”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選賢任能,吸納優秀人才,優化教師隊伍。
二、招聘崗位、數量及相關專業要求
本次招聘計劃崗位數共計17名,具體如下: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人數 |
專業要求 | ||
專業課 教 師 |
港口機械 |
1 |
專業為:港口機械工程、物流工程、港口物流設備與自動控制、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及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專業、機械維修及檢測技術、電氣自動化專業 | |
機械設計 |
1 |
專業為:機械工程、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機械制造工藝教育、機械維修及檢測技術、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設計與制造、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工業設計、工程力學、工業工程、機械設計及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專業 | ||
化工機械 |
1 |
專業為:機械工程、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機械制造工藝教育、機械維修及檢測技術、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設計與制造、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工業設計專業 | ||
汽車維修 |
1 |
專業為:汽車服務工程、車輛工程、汽車維修工程教育專業 | ||
汽車服務 |
1 |
專業為:汽車服務工程專業 | ||
電子電工(強電) |
1 |
專業為: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與自動化、電氣技術教育、電氣技術應用、自動化專業 | ||
旅游服務與管理 |
1 |
專業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人文地理學專業 | ||
電子商務 |
2 |
專業為:電子商務專業 | ||
非專業課教師 |
語文 |
2 |
專業為:漢語言文學專業、中文專業、中國現當代文學、應用語言學專業 | |
數學 |
2 |
專業為:數學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基礎數學專業 | ||
英語 |
2 |
專業為:英語專業 | ||
體育 |
1 |
專業為: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運動人體科學專業 | ||
教育技術 |
1 |
專業為:教育技術、計算機專業 |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
1.教育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或本科為師范類的碩士研究生。
2.北大、清華、復旦、浙大四所高校的優秀畢業生(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
3.全國重點師范大學及浙師大的師范類畢業生且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省級或校級優秀畢業生。
②累計兩次獲得校級三好學生的畢業生。
③綜合成績在校30%以內或被評為院系優的本省生源畢業生。
④綜合成績在校50%以內或被評委院系優的本區生源畢業生。
4.其它師范院校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的本省生源的省級或校級優秀畢業生。
②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的綜合成績在校30%以內或被評為院系優的本區生源畢業生。
③大學為第二批次錄取的本區生源的省級優秀畢業生。
5.浙江省部分高等院校(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工商大學、寧波大學)和全國211高校(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的)畢業綜合成績在校30%以內的擔任職高緊缺專業課師資的非師范類優秀畢業生。
6.重點職業師范院校畢業,且具有技師資格擬擔任職高緊缺專業課師資的優秀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4.具備同報考學科相對口的專業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放寬到2014年6月30日。非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要求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截止2016年6月30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聘用上崗。
5.身體健康。
四、招聘辦法及步驟
(一)報名與初選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 4 — 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報名地點:鎮海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校務辦公室(行政樓三樓)
3.報名時隨帶材料:
(1)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4屆畢業生要求提供由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自薦材料一份
(9)職業技能資格等級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
(其中材料④、⑤、⑥非師范類畢業生可緩交)
4.初選:應聘者通過學校材料審查、面談或電話約談初選后,進入考試環節。如果學科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則酌減或取消錄用指標。
五、考試形式及錄用辦法
1.考試形式
(1)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筆試后,按學科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應聘者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則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若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成績。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說課、試教環節。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形式為講課,專業課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教案撰寫、講課和專業技能三項,分值比例為20:40:40。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2.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滿分都為100分,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面試成績60分以下的直接予以淘汰。
3.體檢
體檢人數與錄取崗位數按1:1確定。體檢人員統一參加鎮海區教育局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執行。
4.考察
根據體檢情況,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政審材料,作為考察依據。
5.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報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擬錄用人員核準手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同時在區人事人才網、區教育信息網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學校與錄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待畢業派遣后辦理事業錄用手續。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如發現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2.如考察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公示后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3.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檔案委托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管理。
4.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或兩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5.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鎮海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0574-86680807,朱老師、包老師
鎮海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二○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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