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北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校醫公告
為滿足江北區教育發展的需要,根據甬教人﹝2008﹞12號文件精神,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校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中小學教師89名:初中社會8名,中小學語文30名,中小學數學13名,中小學英語6名,中小學科學3名,中小學美術6名,中小學體育8名,中小學音樂5名,中小學信息8名,特殊教育2名。
校醫3名。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中小學教師(除特殊教育外)招聘條件及范圍
1、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對口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北師大、東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大學、陜西師大)的師范類畢業生(美術、體育、音樂、信息可以為非師范類);
(3)浙江省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美術、體育、音樂、信息可以為非師范類);
(4)寧波市生源的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目前在江北區中小學任教且滿一學年(截止2013年6月30日)及以上的非事業編制教師。
(二)特殊教育、校醫招聘條件及范圍
1、特殊教育招聘條件及范圍
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研究生學歷人員若本科是特殊教育專業也可以報考)。
2、校醫招聘條件及范圍
現在寧波市內中小學從事校醫工作的醫技人員或寧波市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醫技人員,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年(截止2013年6月30日)及以上臨床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3年4月25日—4月26日(8:45—10:45,13:30—16:00)。
報名地點:寧波經貿人才市場(槐樹路88號)。
報名人數若低于招聘指標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填寫好《江北區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報名登記表上必須填寫報考崗位(中小學教師填寫XX學科),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取消資格。
報名后,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江北教育網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按規定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中小學教師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均實行百分制(任一環節低于60分淘汰)。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不足人數按實際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職業素養和儀容儀態。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應聘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須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按實際招聘指標的3倍確定筆試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如某學科實際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數未超過實際招聘指標3倍的,則該學科不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直接進入筆試。
校醫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均實行百分制(任一環節低于60分淘汰)。筆試內容為公共醫學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不足人數按實際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和回答問題的準確性、舉止儀表等內容。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三)體檢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浙人發〔2008〕58號)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錄用
考核合格者,在江北區教育網(http://www.jbedu.net)和寧波經貿人才網(www.nbjmrc.com)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用人單位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擬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為應屆生,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畢業學歷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應屆師范類畢業生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二)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不再遞補。因體檢、考核對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提出放棄錄用資格及因各種原因取消錄用資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不予遞補。
(三)生源認定以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準。
(四)被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非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逾期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的教師全區范圍內分配,重點補充農村師資。
(五)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12號)規定,收取筆試考務費40元,領取準考證時繳納。
(六)本公告由寧波市江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江北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咨詢電話:江北區教育局:87668723
監督機構:江北區紀委:87668154
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7668183
附件1:報名材料清單: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歷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應屆生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5)師范類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自薦材料一份;
(7)報名表1份,貼好照片;
(8)在職教師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任教證明(要有校長簽字及學校公章);
(9)應聘校醫崗位人員需提供執業證書、單位工作證明(要有單位領導簽字及單位公章);
(10)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定書;
(11)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材料的復印件恕不退還。
江北區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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