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區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海曙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曙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初中教師2名:初中體育2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小學教師35名:小學語文15名,小學數學6名,小學英語1名,小學科學2名,小學體育5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小學美術4名,小學音樂2名(器樂專長)。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2013屆、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3年1月1日以后畢業且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也可報考;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6、2013屆畢業生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7、符合專業要求,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體請詳見附件1。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6日—12月18日(8:30—11:30,13:30—16:30)。
2、報名地點: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服務中心(寧波市大梁街47號)。
3、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3)。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填報好該登記表,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張,報名當日與相關材料一并上交。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1:3的招聘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崗位數。對個別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將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海曙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5、報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2。
(二)考試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科學崗位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中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音樂崗位考試含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
2、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滿分100分。
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科學崗位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中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音樂崗位報考者,筆試結束后所有人員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
3、專業技能測試
中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音樂崗位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與報考崗位相關的特長展示;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筆技折算成績和,筆技折算成績和=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的高低依次排名(筆技折算成績和相同的,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
4、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課堂教學能力和舉止儀表等內容,面試形式為試講;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試成績(中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音樂崗位以筆技折算成績和)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成績將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海曙教育網上公布。
(三)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考察由海曙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包括政審和現實表現考察。考察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由區教育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以筆試成績或筆技折算成績和高的排名在先),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2014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榮譽證書,留學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榮譽證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三)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或實行初期工資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繼續聘用;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實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不予繼續聘用。
(四)按標準收取筆試考務費40元,家庭貧困考生憑民政部門證明免收考務費。
(五)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shs.haishu.gov.cn)和海曙教育網(http://www.hsedu.com.cn)。
咨詢電話:87195724
監督電話:87195727(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紀委辦)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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