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加強農村師資力量,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均衡發展,2014年象山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1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條件和人數(詳見附件1)
二、報名辦法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2月10日—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2月11日下午17:00)。
3、報名地點:象山縣教育局內(詳見現場指示牌)。
4、報名需帶材料:
考生下載并填好《2014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詳見附件2,一式一份),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報名。不同類別的報名者還需帶其他相關材料:
(1)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證明或說明)。
(2)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普通話合格的有效證明;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或經教師資格認定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有效證明;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證明或說明)。
(3)被列入國家“211工程”的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推薦表”(證明或說明)。
(4)高等院校歷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考生如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報名的,代報名人須持考生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和上述資料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三、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招聘錄用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采取統一考試、嚴格體檢、全面考察、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具體如下:
1、報名資格審核。經核查,凡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予通過,并向考生說明原因;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定向鶴浦、高塘、泗洲頭墩岙塘職位及職高職位按1:1.5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培智學校職位按1:1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2、考試。考試由縣教育局組織,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及考試相關事項詳見象山教育信息網(http://www.xsedu.net.cn)。考場統一設在丹城城區。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具體分為三類:
(1)中小學音樂、中小學體育、中小學美術、中小學計算機職位。考試項目分為兩部分:項目一為技能測試,項目二為教學能力測試。技能測試范圍為報考崗位相關專業技能,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教學能力測試形式為說課,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不足60分者淘汰。
(2)職高、學前教育職位。考試項目分為兩部分:項目一為筆試,項目二為教學能力測試。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招聘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合格成績,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教學能力測試形式為說課和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不足60分者淘汰。
(3)其他職位。考試項目分為兩部分:項目一為筆試,項目二為教學能力測試。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招聘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合格成績,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教學能力測試形式為說課,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不足60分者淘汰。
3、體檢。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體檢(若總成績相等,以項目一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績再相等,則均列入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程序參照象山縣錄用事業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考生對能當場告知的心率、血壓、視力等項目的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場向縣教育局工作人員申請復查,經同意后,體檢醫生可以按規定進行復查。考生對本人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考生提出復檢要求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書面申請。復檢由縣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由縣教育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
5、公示。在考察合格的基礎上,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教育信息網(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xsrlsb.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
6、錄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2014年高等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辦理錄用手續,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不予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7、按照甬教人[2008]12號文件規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辦理錄用手續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者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2、如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3、新錄用人員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和崗位聘任合同,新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在8月31日前由本人解決。并實行六個月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一年的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錄用資格。經考核合格的,聘用在公告明確的相應崗位等級上,并在新一輪崗位設置前不予調整崗位等級。
4、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5、錄用后,申請調動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6、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監督電話65796632(縣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投訴舉報電話:65725951(縣紀委執法監察室)。
7、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22642;0574-65732890。
象山縣教育局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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