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瀏陽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湘教通[2014]31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
2、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申請人應當接受規定的教育教學能力培訓、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①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教師培訓基地接受不少于一個學期的教師教育專業培訓和教育實習,經考察(考試)確認為培訓合格;
②參加湖南省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
③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合格。
4、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凡涉及到外省頒發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在外省就讀大學期間獲得的除外),均應立即與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取得聯系,由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對證書進行核實,并出具《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真偽審核表》。
聯系電話:0731-84712966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的體檢醫院,由各區縣(市)教育局指定。
二、申請人須提供的材料
1、從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以下簡稱網報系統)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瀏陽市中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4.工作(學習)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
5、全日制往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需提供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全日制應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學校培養師范生的資質證明、畢業生名冊和當年入學的錄取名冊等相關材料。
6、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和《湖南省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教育實習鑒定表》。
三、申請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網報系統,點擊右上側“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中,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認定機構為湖南省教育廳;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長沙市教育局;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地區、縣(市)教育局。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并按照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的原則確定任教學科。
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規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申請人需填報本人手機號碼或其他有效聯系方式等信息。申請人對填報的信息核對無誤后,自行在網報系統中生成《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打印一式兩份。
網上申報的時間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2.現場確認
申請人或相關學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設在長沙市政務服務中心;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由各區、縣(市)教育局指定)。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認真核實申請人或相關學校提供的申請材料,當場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書面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應詳細注明原因,申請材料不全、不規范的應當場告知其補充或完善。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起止日期為:
春季批次 4月21日-5月5日(節假日除外);
3.專家審查。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和能力測試,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4、頒發證書。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應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
四、有關事項說明
1、申請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參加小學教育學和小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考試。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須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專業畢業。
2、 2014年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時間:
3月15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學(閉卷);
3月15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學(閉卷)。
3、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參加湖南省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的申請人,應參加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測試地點: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地點設在長沙教育學院;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地點由各區、縣(市)教育局指定。
測試時間:春季批次 5月16日-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