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象山縣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補充公告
1、報考學前教育職位年齡資格條件,須在35周歲以下(即1979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2、報考學前教育職位其他資格條件中,增加兩類對象:(1)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2)普通話二乙及以上、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都合格(經國家教師資格認定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3、2014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認定筆試成績合格證明須在現場報名時提供,面試成績合格證明可在領取準考證時提供。
象山縣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