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江北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第二批)
為滿足江北區教育發展的需要,根據甬教人﹝2008﹞12號文件精神,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中小學教師43名:小學語文13名,中小學數學9名,小學英語3名,初中科學4名,初中社會2名,中小學信息5名,小學音樂2名,小學美術3名,小學體育2名。
高中教師2名:數學1名,化學1名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中小學教師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對口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專業對口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其中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2、師范類專業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
3、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北師大、東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大學、陜西師大)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美術、體育、音樂、信息學科可以為非師范類)。
4、浙江省生源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美術、體育、音樂、信息學科可以為非師范類)。
5、寧波市生源的畢業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2014年6月30日前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獲得市級教壇新秀或市級優質課三等獎及以上榮譽的可以放寬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目前在江北區初中、小學任教且滿一學年(截止2014年6月30日)及以上的非事業編制教師,要求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相對應。
高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一本類專業畢業,專業對口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學院一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
2、專業對口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3、浙師大5%“學子英才”稱號的畢業生。
4、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北師大、東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大學、陜西師大)獲學院二等及以上獎學金的畢業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稱號,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2014年6月30日前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目前在市三區(海曙、江東、江北)高中任教且滿一學年(截止2014年6月30日)及以上的非事業編制教師,要求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相對應。
三、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3月9日—10日(8:45—10:45,13:30—16:00)。
報名地點:寧波經貿人才市場(江北區槐樹路88號)。
報名人數若低于招聘指標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填寫好《江北區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時間:2014年3月。
考試地點:寧波江北。
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均實行百分制(任一環節低于60分淘汰)。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不足人數按實際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職業素養和儀容儀態。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應聘音樂、體育、美術、信息學科,須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按實際招聘指標的3倍確定筆試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如某學科實際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數未超過實際招聘指標3倍的,則該學科不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直接進入筆試。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自動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江北區教育局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浙人發〔2008〕58號)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七、錄用
考核合格者,在江北區教育網(http://www.jbedu.net)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核對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按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反映問題經查實不予錄用的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或因故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畢業學歷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留學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定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師范類畢業生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非師范類專業畢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逾期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
報名時暫時無法取得的報名材料,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正式材料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取得,屆時不能提供者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被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
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檔案材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2014屆是指畢業證書注明的畢業時間為2014年。
生源地認定以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準。
招聘的教師全區范圍內分配,重點補充農村師資。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12號)規定,收取筆試考務費40元。
九、本公告由江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江北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87668723
監督機構:江北區教育局紀檢組:87663292
附件1:報名材料清單
(1)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需提供: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其中: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還需提供師范類專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榮譽要求的還需提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生源地要求的還需提供戶口本(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非事業編制教師需提供: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任教證明(附件3),個人簡歷,有榮譽要求的還需提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領取準考證、考試等具體事項將在江北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江北區教育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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