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學校、小學、幼兒教師工作方案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基本素質,根據人事部令第6號、人社部發〔2010〕92號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文件要求精神,經研究,我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學校、小學、幼兒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吳洋富(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組長:黃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員:姚思(縣政府辦常務副主任)
麻文憲(縣監察局局長)
田景波(縣政府辦副主任、行政服務中心主任)
田茂軍(縣教育局局長)
龍治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石文興(縣編委辦主任)
陳明云(縣財政局局長)
何強(縣衛食藥監局局長)
李傳芳(縣保密局局長)
石愛軍(縣人民醫院院長)
楊四新(縣教育局黨組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田茂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四新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從相關單位抽人具體辦公。
三、招聘學校、職位及人數
(一)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23人;
(二)小學教師(普師)30人;
(三)幼兒教師50人。
具體招聘職位見《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學校、小學、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要求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戶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
(二)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1.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4年5月25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能報考。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1.符合報考條件仍在服務期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出具服務單位及所在地引導辦(共青團)同意報考證明;
2.符合報考條件仍在崗的工勤人員須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和所在地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位的師范類、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需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或中職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發布招聘公告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學校、小學、幼兒教師工作方案》,在《松桃政府網》、《松桃網》、《松桃教育網》等媒體上發布公告。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25日—5月27日。
(二)報名地點:松桃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三)報名要求。
1.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暫無畢業證的需出具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證明)。
2.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張。
3.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持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報名費:報名時繳納100元。
5.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
七、筆試(實行100分制)
(一)筆試科目及范圍。
1.報考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位的,筆試科目為相應的專業知識內容;
2.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筆試科目為小學語文、數學教材內容;
3.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筆試科目為幼兒教材內容。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6月2日下午14:30—18:00。
2.筆試時間:2014年6月3日上午9:00至11:0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八、面試(實行100分制)
(一)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人員原則上按各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二)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面試時間為2014年6月14日(上午7:00考生進入面試地點),面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方案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確定。
(四)考試成績的計算:
1.報考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位的,綜合成績=筆試科目成績×60%+面試成績×40%。
2.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綜合成績=筆試科目成績(加分)×70%+面試成績×30%。
3.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綜合成績=筆試科目成績(加分)×40%+面試成績×60%。
九、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折算前)加5分,不累計加分。
(一)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憑證書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滿服務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我縣農村“獨生子女戶”、“兩女結扎戶”的子女加3分。報名時持《獨生子女光榮證》、《二女結扎證》、戶口簿及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三)我縣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文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四)我縣2012年招募聘用以及2013年補聘的100所“山村幼兒園”幼教志愿者,且服務期滿1年,至今仍在服務崗位任教的,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加5分。報考其它職位的,不予加分。
(五)報考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位的,不予加分。
(六)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于筆試成績公布前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中加分。
十、體檢
(一)體檢人員按各招聘職位參考人員的綜合成績依照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綜合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同進入體檢)。
(二)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三)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細則(試行)》進行。體檢在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核
(一)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具體負責考核工作。在職考生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應往屆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核?己艘龅饺妗⒖陀^、公正。
(二)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沒有考核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5.考核時,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或學校出具的已畢業的有效證據。
6.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7.已被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考生(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8.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9.其它經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公示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填報《聘用審批表》并附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員須與縣教育局簽定《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約定首次聘用期),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新聘用人員應在收到聘用通知之日起15日內到聘用單位報到,拒不報到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給予轉正定級。
十一、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規定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規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未盡事宜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學校、小學、幼兒教師工作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856—2836108(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招聘監督電話:0856—2832123(縣監察局)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學校、小學、幼兒教師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rar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