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區201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和《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為推進我區學前教育工作,經區編委會研究批準,夷陵區新建的9所公辦幼兒園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4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公辦9所幼兒園共招聘幼兒教師45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五)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2014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開出的畢業證明報考);
(六)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參照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考條件,有兩年以上從事學前教育工作經歷的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教師資格證或已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具有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水平(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人員必須在兩年內取得二級甲等普通話水平)。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本區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2日至24日(報名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報名地點在宜昌市夷陵區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717—7821831。
3、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本公告附件下載后按要求填寫);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在線驗證報告》;
(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張;
(5)具有兩年及以上從事學前幼兒教育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資格審查由夷陵區教育局具體負責,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派人現場指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審查合格人員當場發放準考證。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和實際參加筆試人數均須達到1:2的比例,未達到1:2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
(3)根據鄂政發〔2011〕84號文件規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支教”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經當地 “三支一扶”辦審核確認蓋章,于報名結束前提交宜昌市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筆試成績加5分,過期不予加分。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值均為100分。筆試按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入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錄取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若依然出現成績并列,則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若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均相同,則加試筆試。考生筆試面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及時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區教育局網上公告。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包括學前幼兒教育相關專業知識、教育政策法規、重要時事、政治理論、公共基礎知識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4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遲到30分鐘取消筆試資格。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職數不低于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果報名人數超過1:2的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進行一次認真復核。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區教育局網上公告。進入面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一律用普通話,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夷陵區教育局招聘幼兒教師面試方案(另發)。
(2)面試方式。面試在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的指導下,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管。面試采取考生抽簽人數平均分組進行,每組職數均等,成績分組排序。面試考官打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算術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組成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由夷陵區教育局通過發公告或者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請每位考生報名時認真填寫通訊電話,并保持電話暢通。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區教育局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根據衛生部、教育部令第76號《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規定,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有傳染性疾病、精神病患者及有精神病史者均為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不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依次遞補。
2、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核
1、考核由夷陵區教育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其報名證件、相關工作經歷、精神病史進行核實、審驗。如有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一票否決等情況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取消錄聘資格,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采取函調和實地考核相結合方式,根據考生具體情況確定。函調考核由考核對象在本公告附件里下載《夷陵區招聘幼兒園教師政審表》,交由所在單位填寫考核意見并簽字蓋章密封上交夷陵區教育局政工科收。函調考核不清楚或有特殊情況需實地考核的,由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共同組織專班進行考核,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后,由夷陵區教育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初審,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審定,對經審定的擬聘人員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區教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區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進編、聘用手續,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應聘人員被正式聘用后原則上要在招聘單位服務五年以上。
四、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招聘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是報考人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是參與組織招考的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整個招考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全程監督。監督電話為:7834212(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7890209(區紀工委)、7816063(區人社局)
附件1:《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2:《宜昌市夷陵區2014年幼兒園教師招考擬聘人員政審表》
中共宜昌市夷陵區委組織部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