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崇左市江州區“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辦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精神,為做好我區2014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招聘“特崗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崇左市江州區2014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特崗教師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招聘計劃
學校類別 |
2014年崇左市江州區擬招聘特崗教師崗數量 | ||||||||
合計 |
語文 |
數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
農村初中 |
15 |
3 |
3 |
1 |
1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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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學 |
35 |
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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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 |
7 |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應聘2014年崇左市江州區特崗教師并通過自治區教育廳資格審查后公布的合格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復審
1.證件審核。考生必須提交畢業證、身份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學生證和加蓋所在學校公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各種獲獎證書或其他個人求職推薦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驗證后退回原件;同時上交本人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1張。
2.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生,應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3.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7月14日至15日8:00—18:00。
地點:崇左市江州區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771—7829307)。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經資格復審符合規定條件的考生。根據桂教特崗〔2014〕1號文件中“已與設崗縣(市、區)達成就業意向的畢業生必須在上述時間范圍內在網上報名”和“各設崗縣(市、區)可采取高校畢業生雙選會、組織相關部門到高校招聘和專場招聘會等多種方式進行。區外高校畢業生根據自愿到設崗縣(市、區)相關部門應聘”的精神,2013年9月通過江州區編外人才招聘聘用的2名教師,其中,小學語文教師1名、初中英語教師1名,不再進行面試,通過考核方式直接聘為特崗教師。
2.面試內容和程序。
(1)面試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內容為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
初中語文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七年級教材
初中數學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七年級教材
初中生物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七年級教材
初中歷史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七年級教材
初中英語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七年級教材
小學語文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三年級教材
小學數學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三年級教材
小學英語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三年級教材
小學體育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一~二年級教材
小學音樂 接力出版社出版四年級下冊、五年級下冊教材
面試教材由崇左市江州區“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提供。
(2)面試時間為13分鐘(說課10分鐘,提問3分鐘)。
(3)考生到指定地點集中,按學科分類分別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再按照順序抽簽確定說課課題(第1號考生提前30分抽簽,其他考生每隔13分鐘依序進行抽簽),說課課題是考生所報考學科相應教材中的課題,考生抽到課題后有30分鐘備課時間,然后進行說課。考生在備課期間不能離開備課室,也不能與外界聯系。候試人員在候試室等候,并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4)評委根據考生的說課情況,從說教材、教法和學法、教學程序、語言儀表及答辯等方面進行賦分。
(5)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作為聘用對象。若出現并列成績,則按下列條件順序作為優先擬聘用對象:①師范類;②非師范類但持有教師資格證;③同類專業以在校專業成績、實習成績、獲獎情況確定。
3.面試時間及地點。2014年7月16日全天(上午8:00開始),面試地點設在江州區江南第二小學。
4.面試的組織實施。由江州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編辦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邀請江州區監察局的人員到現場對面試工作進行監督,確保面試的公正性。其他相關面試的具體事項,詳見面試須知(報到時發放)。
(三)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總成績(合格),對應崗位個數,按1:1的比例依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則按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將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呈報崇左市江州區“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上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
(五)集中培訓
由江州區教育局牽頭,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五、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崗任教
按照公辦教師的聘用辦法,聘用單位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由江州區教育局統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任教。受聘教師要服從安排,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簽訂聘用合同及報到時間為2014年9月1日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受聘人員)。
六、相關政策
特設教師聘用年限、工資標準、享受各項優惠政策、聘用期間的戶口和檔案關系以及聘用期結束后的去留等事項,按《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有關規定執行。
江州區教育局 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州區編制機構委員會辦公室 江州區財政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