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的公告
為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根據《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洞頭縣教育局、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緊缺學科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教政〔2012〕95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共15名,詳見《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程序為: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取、簽定聘用合同。
(三)教師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達到3︰1的,按照公開招聘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達不到3︰1的,按《洞頭縣教育局、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緊缺學科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教政〔2012〕95號)文件執行。
三、招聘要求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洞頭教育工作,愿意服從分配。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專業,詳見附件1。
(三)報名中小學教師崗位需取得中小學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需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考證);報名學前教育崗位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需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考證)。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學科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四)年齡在30周歲(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戶籍要求:學前教育崗位面向洞頭戶籍,其他崗位面向溫州市戶籍。戶籍的落戶時間截止至報名之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落戶的可憑生源地戶籍(生源地是指被高校錄取前戶口所在地)先報名后落戶。
四、相關事項
(一)符合報考條件并自愿報考的人員請自行登陸“洞頭縣教育網” http://www.dtedu.gov.cn/“公示公告”下載《洞頭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的公告》并填寫《洞頭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并于2014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洞頭縣教師發展中心(北岙街道赴學路23號)三樓會議室現場報名。
(二)考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證件照3張。
(三)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精神,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考生提供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請考生自報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結束,確保《洞頭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上的家庭電話、手機號碼暢通,如有更改,及時告知我局政工科。
(五)有關考試的具體事項將在洞頭縣教育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六)報考咨詢電話:0577-63482326、13858826778。
五、考試形式
(一)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二)筆試為閉卷考試。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包括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與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等與教育教學相關內容,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實際招聘計劃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面試采取試課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
六、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初定于2014年7月份,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考試通知為準。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參照申領教師資格證書的規定執行,2014年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免于參加體檢;考察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公示和錄用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對擬錄用人員在洞頭縣教育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人員按規定程序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書,再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在接到人事介紹信后7日內須到學校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同放棄。若在體檢、考察中發現不宜錄用或自愿放棄的,將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錄用手續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同分處理辦法
最后一名入圍人員出現總分同分的,按下列辦法處理:
若出現總成績相同,則分別按面試、筆試的成績名次優先選擇;兩個項目均同分的,由洞頭縣教育局進行學科素養加試選擇。
十、相關規定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單科成績中筆試未達40分或面試成績未達60分的;
2.在考試中作弊的;
3.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二)被聘用對象第一年為見習期,見習期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三)見習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工作學校,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在教職工聘任制中確定為試聘的;
4.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5.因身體原因,無法完成正常教學工作任務的。
(四)根據《洞頭縣人才工作管理辦法》(洞委發〔2005〕51號)規定,被聘用人員在洞頭縣服務期不少于5年。
附件1.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計劃一覽表
2.洞頭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洞頭縣教育局
2014年7月8日
附件1: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計劃一覽表
類別 |
崗 位 |
崗位代碼 |
計劃數 |
專業條件 |
學歷條件 |
一 |
語文 |
0101 |
2 |
漢語言及相關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數學 |
0102 |
3 |
數學教育及相關專業 | ||
科學 |
0103 |
2 |
物理、化學、生物或科學及相關專業 | ||
信息技術 |
0104 |
2 |
信息技術或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
英語 |
0105 |
4 |
英語及相關專業 | ||
社政 |
0106 |
1 |
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及相關專業 | ||
二 |
學前教育 |
0201 |
1 |
學前教育及相關專業 |
專科及以上 |
附件:洞頭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的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