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落實《中共衡山縣委、衡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建設教育強縣的決定》文件精神,解決我縣中小學教師結構不合理和邊遠山區師資不足的問題,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我縣基礎教育成果,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關于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核準備案制度的通知》有關規定,我縣擬在編制限額內公開招聘114名教師。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聘用人數(詳見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原則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原則;唯才是舉、擇優錄用原則;優化高中、充實邊遠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高中教師: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必須一致。
(三)職業中專教師: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學校畢業生應具備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必須對口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等級證書(非師范本科院校畢業生暫不作教師資格證要求)。
(四)小學教師:中師(包括中師函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小學專業課(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教師必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上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專業一致)。
(五)幼兒教師:幼兒師范專業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六)代課教師指縣內累計代課3年以上且2013年下期至2014年上期仍在我縣教學崗位上的教師。
(七)年齡要求:高中、職業中專、小學和幼兒教師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0年8月31日以前畢業的“雙招生”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代課教師(含幼教)中縣內累計代課3年以上10年以下且2013年下期至2014年上期仍在本縣教學崗位上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累計代課10年及以上且2013年下期至2014年上期仍在本縣教學崗位上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準。
(八)服從安排,愿意到邊遠缺編學校任教。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組織或參與非法組織的;
3、近三年內受到過警告以上黨紀處分的或記過以上政紀處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嚴重錯誤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7、有其他不宜擔任教師職務情形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為:
(一)發布信息
在衡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y12333.gov.cn)、衡山政務信息網(www.hengshan.gov.cn)、衡山新聞網(www.hengshannews.com)、衡山縣教育網(www.hnhsedu.cn)等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同時,下發文字通知到縣直學校和各鄉鎮中心學校。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填寫好《衡山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縣內代課教師身份報考的還須填寫好《衡山縣縣內代課教師參加2014年公開招聘考試資格審查表》。被委托者代報名時必須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證。
2、報名地點: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時間: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 8 月5 日(共6天,節假日不休息)
4、聯系電話:0734—5822229。
5、報名要求:高中教師、職業中專教師報考時,分學校和學科報考(定校定崗);小學、幼兒教師報考時,一人只限報考一個學科(類別)。
①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需帶有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及6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寫好姓名)。
②報考職業中專教師崗位的需帶有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除外)、專業技能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及6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寫好姓名)。
③報考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崗位的需帶有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符合報考代課教師招聘崗位的,還要提供《衡山縣縣內代課教師參加2014年公開招聘考試資格審查表》)及6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寫好姓名)。
④《衡山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衡山縣縣內代課教師參加2014年公開招聘考試資格審查表》可在網上下載。
⑤每人交報名考務費200元。
(三)資格審查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格,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招聘資格。報名時,由工作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準予報名。報名工作結束后,進行資格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職位經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
(四)筆試、試教
1.筆試:高中分專業按學科分別命題制卷,職業中專分專業命題制卷,小學不分專業命題制卷,幼兒園單獨命題制卷。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內容:高中教師筆試內容為普通高中專業知識,不考通識知識。職業中專教師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為初中語文、數學知識各占40%,通識知識占20%。幼兒教師筆試內容為幼兒師范教材知識占80%,通識知識占20%。考試結果予以公示。
筆試時間:2014年 8月 9 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衡山二中。
筆試成績:考生可通過衡山縣教育網(www.hnhsedu.cn)進行查詢。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天內,需查分的考生可到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辦理查分手續。查分范圍限于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等。
2.試教:高中教師(含職業中專商貿英語專業課教師)筆試結束后,每個崗位(分學校和學科)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試教內容:使用2014年春季教材,抽簽確定試教順序和試教內容。
職業中專教師不試教(商貿英語專業課教師除外),但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筆試結束后,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專業技能測試在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具體由縣職業中專負責組織實施。滿分100分。
小學、幼兒教師不試教。
試教、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的合成
高中教師(含職業中專商貿英語專業課教師)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試教成績×50%,分專業、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職業中專教師(商貿英語專業課教師除外)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分專業、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小學教師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分專業、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幼兒教師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分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綜合成績合成時,遇有小數點,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名。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按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規定執行。體檢若出現不合格者或棄權者,則從報考同一個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遞補僅為一次。
2、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招聘辦負責對其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考察若出現不合格者或棄權者不遞補。
(六)公示
筆試、試教、專業測試、體檢和考核等各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將在衡山政務信息網(www.hengshan.gov.cn)、衡山新聞網(www.hengshannews.com)、衡山縣教育網(www.hnhsedu.cn)等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招聘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簽訂合同
1.經筆試、試教、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被確定的合格人員,須自愿與教育局簽訂5年定點聘用合同,合同期內原則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動、借調申請。不愿簽訂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高中教師由高中學校與招聘對象雙向選擇確定崗位;職業中專教師由縣職業中專與招聘對象雙向選擇確定崗位;小學、幼兒教師按招考專業類別和性質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招聘崗位;幼兒教師必須到農村公辦幼兒園服務1年。
2.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由縣財政按每月1500元的標準發放試用期工資(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并辦好進編手續,不合格者不聘任。
五、紀律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招聘教師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全方位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二)招聘結果向社會公示,增加透明度。
(三)筆試、試教過程中發現舞弊行為,當場取消資格。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徇私舞弊問題將由縣紀委、監察局立案調查,按相關紀律條款嚴肅處理。
(四)凡招聘錄用的教師,必須服從教育局統一安排和調配,安排到缺科崗位和缺編學校任教。
六、其它
(一)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二)應屆畢業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取得公告要求的相關證件,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考時提供相關證件。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指定信息發布網站為衡山縣教育網 (www.hnhsedu.cn),有關信息和工作安排均及時在上述網站發布,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考生如未按時參加,視為自動棄權。監督電話: 0734-5812816(縣紀委)、0734-5822231(教育局監察室)。
(四)本招聘實施方案由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招聘方案涉及到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2014年7月30日前為期。
2、衡山縣2014年面向縣內代課教師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rar
4、衡山縣縣內代課教師參加2014年公開招聘考試資格審查表.rar
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 7 月 25 日